海报新闻记者 黄晓荣 报道
2025年1月份至2月份,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多则“胖东来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当中披露,对于侵权行为胖东来坚决予以抵制,一经发现,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侵权责任。希望通过对侵权行为处理的公示,让大家知晓并注意甄别,启发和引导大家重视并了解侵权的危害,保障和维护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月20日,海报新闻记者检索发现,胖东来公示的81家涉及侵权行为的账号中,有64家来源于抖音,16家来源于微信,1家来源于小红书。此类账号涉及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利用胖东来的名义出售仿冒产品,欺骗消费者;借用胖东来董事长于东来的头像、视频资料进行带货引流;仿冒胖东来商标等。
2月21日,海报新闻记者就部分店铺或个人未经授权,打着胖东来的名义出售非胖东来所产产品,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咨询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王国华。
王国华表示,胖东来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享有商标权、肖像权、姓名权。胖东来所诉账号未经同意和授权,在商业行为中使用企业的商标、商号和姓名,侵犯了胖东来的姓名权、商号权、商标权,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及民事权利的行为。企业可以进行行政投诉,或者民事诉讼进行维权,要求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涉及假冒注册商标且数额巨大,也需负刑事法律责任。对于企业已经向平台方发出投诉函的情况,平台方如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删除链接或侵权信息也要负一定的民事连带责任。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晨阳认为,利用胖东来名义出售仿冒产品,明显违反了《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构成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权人应该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具体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此外,销售仿冒产品还可能会发生消费者误认,进而引发食品安全隐患及品质隐患的问题。其次,借用胖东来董事长于东来的头像、视频资料进行带货引流的行为可能构成对于东来先生肖像权的侵犯及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肖像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这种行为若构成虚假宣传,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针对此类问题,2月19日晚间,胖东来发布征集“维权处理专业团队/个人”合作奖励机制,文中称,目前,网络平台和实体经营出现大量对胖东来的相关侵权行为,胖东来希望与维权处理相关的专业团队或个人共同推动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和保护,建立企业公平有效的维权机制,通过法律途径让违法行为得到惩罚和遏制!
同时,胖东来设立价值奖励机制,根据维权处理以及对社会产生的良性影响综合评估,除维权处理所产生的基本费用外,给予团队不低于50万的价值奖励。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