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一按床边的呼唤铃,护理员就能第一时间赶来,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专业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这个场景你能想象吗?
最近,“无陪护病房”概念又火了。
之所以说是“又”,因为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事。
早在2010年,原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中,就提出“不依赖家属或家属聘护工照顾患者”。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医疗机构可按需聘用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今年10月,国家医保局出台了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的政策通知,文件亮点之一就是新增“免陪照护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所谓“无陪护病房”,可简单地理解为是一种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等服务的病房模式,旨在实现无家属陪护或家属只陪不护。
现状:
一人住院全家奔波
国家卫健委预测“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在老龄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医院、子女承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可以想象,家中有个病人住院,全家人都得跟着忙活,不仅需要全家人日夜照顾,还影响他们工作学习生活。对一部分相对年轻的双职工家庭来说,全天候陪护固然可以能彰显亲情,但也意味着工作生活无法正常开展。家属陪护本身如果不够专业,对病人健康非但没有帮助而且可能造成损害。对一些少子甚至无子的家庭来说,家属24小时陪护更是不切实际。外面请护工,不仅价格高,而且专业素养良莠不齐,缺乏监管,总让人不放心。
一方面床护缺口较为严重,一方面一人住院全家奔波,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近两年,“无陪护病房”逐渐走进公众生活。
探索:
多地试点病房“无陪护”
“无陪护病房”有更早的探索。据报道,天津第三中心医院从2005年开始推行在全国公立医院中绝无仅有的全院“住院病人无陪伴制度”。该院有120多名像护工一样的康复助理,由护理部和人事部牵头,在社会上招聘一些40岁~50岁的人员组成。
2007年,北京9家医院启动护理员制度试点,由医院护理部统一聘用、管理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员,探索用护理员逐步取代护工。据人民日报2008年的报道,一年来,这项制度成效有限,医院聘用的护理员人手还是有限,工资待遇低导致流动大。
山西省从2016年就开始探索“无陪护”病房服务了,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的骨科是第一批试点。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2017年起也开始了“无陪护”模式的探索,目前厦门市三级公立医院均已着手准备“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
2022年7月,福建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无陪护”病房建设,今年的试点范围将逐步扩大到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并在全国率先将护理服务纳入医保支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浙江、福建、山东、山西、天津、广东等至少十地卫健部门在相关文件中提到开展“无陪护”病房服务,部分地市、区县也开始探索这一模式。
费用:
价格项目需政府规范
针对服务价格,各地有着不同的尝试。
在天津医院住院时享受了无陪护服务的郭女士说,能自理的患者,护理费一天只需60元,不能自理的80元,护理服务很专业,大大减轻了住院负担。
浙江省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葛俐俐介绍,患者自聘护工一般是一对一服务,市场平均价格为每天200元至250元。无陪护病房的医疗护理员收费低于家属自聘护工。
福建省试点医院收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100元/天、160元/天和230元/天。患者病情越轻、自理能力越强,所需的护理等级越低,费用也就越低;反之,病情越重、自理能力越差,所需的护理等级越高,费用也就越高。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医院的收费标准略有不同,按照一级护理170/天、二级护理120元/天的标准收取,患者住院7天的花费只要800多元。而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将“无陪护”服务纳入医保,个人先行自付30%,其余70%可按照基本医保规定支付。
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在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4年底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
挑战:
推广路上“荆棘丛生”
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无陪护”病房的需求将与日俱增。然而,这一模式进一步推广仍存难点。
首先,是一个现实的成本问题,政府需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实行政府指导价,避免乱收费、乱涨价。要建立合理的分担机制,既要保障护理员的合理收入,又要让患者能负担,还要让医院和第三方公司能维持运营,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探索。
其次,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完善陪护标准。护理员是开展“无陪护”服务的主要力量,应当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推动其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尽快制定更加细化的陪护服务行业标准,完善对护理员队伍的管理监督机制,避免出现虚假服务、敷衍服务等乱象,真正保障患者权益。
此外,注意尊重患者和家属意愿,“无陪护”作为一种补充性的住院服务选项。照护生病亲人是亲情或孝道的体现,加之部分家庭会有经济压力方面的考虑,因此推行“无陪护”病房还需遵循自愿原则,不宜成为所有患者的“必选项”。
(海报新闻编辑 马婉莹 综合央视网、新华视点、中国青年报等)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