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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起诉日本的湖南“慰安妇”代理律师:这次要在中国的土地上用中国的法律讨回公道

新闻聚焦admin2024-08-15121

海报新闻记者 金立红 实习生 高瞻 报道

8月14日,是世界慰安妇纪念日。在日本侵华战争(1931-1945)的十四年间,中国大约曾有20万,甚至更多的女性被日军诱骗、强迫,沦为日军发泄性欲、任意摧残的性奴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就开始就此事向日本提起诉讼,在已收录的“慰安妇”制度部分受害幸存者中,在世老人的人数在不断减少,但她们至死都没能等来一句道歉。

近日,湖南长沙、郴州、岳阳地区8名幸存的侵华日军性暴力受害妇女委托贾方义、郭乘希律师团队向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日本政府道歉并赔偿。这是幸存“慰安妇”制度受害者本人首次在国内提起诉讼。此前,在今年4月,已有18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子女在国内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其中有16人都是在日本诉讼失败的受害者的后代。

“在中国的土地上为中国受害妇女讨回正义”

在正式采访开始前,贾方义向记者表达了他对最近一则新闻的看法——8月13日上午,原侵华日军731部队成员清水英男一行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的侵华日军第731部队罪证陈列馆进行指认谢罪。“在看到这则新闻时,我的心里有了一丝安慰,也多了一些信心。”贾方义说。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便就此事向日本提起诉讼。“日本以时效问题为理由歪曲了联合国国际公约中规定的战争犯罪中的人权犯罪不受时效的规定。”贾方义说,作为法学工作者,他要用中国的法律把它纠正过来,“在中国的土地上为自己国家受害的妇女讨回一个正义”。

此前韩国已有类似案件的判决先例。2023年,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一起“慰安妇”受害者和遗属对日索赔案作出裁决,推翻一审判决,裁定日本政府应向每位受害者赔偿2亿韩元(约110万人民币)。

这纸裁决被韩媒称为“历史性一刻”,因为2021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曾以“国家豁免”、《韩日请求权协定》和2015年《韩日慰安妇协议》为由,驳回过20名韩国“慰安妇”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赔偿一案。

2022年3月17日,韩国首尔,日军“慰安妇”制度韩籍受害者李容洙抚摸“慰安妇”纪念雕塑。(图源视觉中国)

“我们应该做出一份和韩国类似的判决来解决中国‘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受到的伤害,提出一套依照中国法律做出的解决途径。”贾方义表示,韩国起诉日本时也参照了中国的法律,“当时韩国的受害妇女是被抓到中国,中国就是犯罪结果发生地,也就是法律上‘管辖’的一个要件。”因此,贾方义认为,中国的受害妇女在战争中人权受到的侵害,应该在中国法院做出正确的判决。

2024年1月1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开始施行。记者了解到,该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第九条规定:对于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相关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者造成动产、不动产损失引起的赔偿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贾方义说,此法表明公民个人的人权和财产受到侵害可以诉讼,同时将国家作为法人的赔偿和公民作为个人的赔偿进行了区分。他希望各级人民法院都能够行动起来响应国家的号召,维护中国受害的妇女和她们的后人们应有的权利。

据悉,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的8名老人,年龄最大的是湖南省嘉禾县的李秀青老人,今年102岁,年龄最小的是湖南省平江县的易菊连老人,今年88岁。贾方义律师告诉记者,此次易菊连、李秀青、雷金莲、刘慈珍、彭竹英等8位老人勇敢站出来指控日本的罪行,律师团队与年事已高的她们通过线上方式进行沟通,每位老人都在起诉状上按了指印,并且录制了视频。

在等待道歉的过程中,有许多受害者已离世

由于日军在战败时大量销毁档案,要准确计算慰安妇的数量较为困难。8月13日,据“上师大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历经30余年的调查,研究中心确认中国各地“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人数为418人,超过韩国政府和民间调查确认的239人。除去中国台湾地区的59人,中国大陆确认的幸存者为359人。其中,湖南是近年来调查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地区,在研究中心研究员的严谨调查及湖南当地志愿者和文史工作者的支持下,24位平均年龄超过90岁的老人勇敢发声。湖南也是目前在世幸存者最多的省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被称作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第一人的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曾表示,中国的受害者在20万以上,只多不少,因为调查到的个案和慰安所越来越多。能公布的日军在中国设立的慰安所,至少就有2050个。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2012年,贾方义便写过一本关于日本侵华战争的书,并与国内多个学者、教授、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工作者就日本对中国犯下的罪行相关资料进行搜集与研究,这件事已准备了很久,证据充分,他有足够的信心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回看中国走过的诉讼路。截至2020年4月,对日起诉的中国大陆24位“慰安妇”受害者原告均已辞世,无一人得到道歉与赔偿。

2022年3月11日16时40分,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李淑珍在湖南平江县逝世,终年108岁(虚岁)。

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许,原二战时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蒋奶奶在湖南平江逝世,享年102岁。

2024年2月27日12时许,原二战时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刘年珍老人在湖南省岳阳县去世,享年107岁。

她们至死未能等到道歉,她们至今仍在发声

8位老人中的彭竹英,曾参加2022年8月14日在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举办的线上活动。彭竹英出生于1929年,现年95岁,她在为大家讲述了当年日军侵略湖南和她遭受苦难的经历之后,又缓缓说道,她眼睛虽然看不见了,但在新闻里听到了日本政府没有向受害者赔礼道歉,而且也不肯反省。她发出呼吁,希望各国的受害者能够联合起来,向日本政府讨还公道。

另一位老人易菊连,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工作人员于2021年在湖南新确认的7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之一。根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记录,1936年9月11日出生的易菊连,幼年丧母,1944年初夏时节,不到10岁的她在逃难时遇到日军部队被抓走,关在一间茅草屋里,每天遭受侵害,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在易菊连的起诉状上,她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决被告日本政府就日本军队在侵华战争中对原告实施的绑架、拘禁、强奸、殴打、虐待、摧残、伤害、疾病传播等严重违法犯罪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公开道歉、忏悔,赔偿原告身体、生命受侵害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和精神、尊严受侵害的精神抚慰金合计200万元人民币。

起诉状中,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政府和军队,侵害中国妇女身体、尊严和心灵,必须承担侵犯妇女人权所需承担的赔偿、忏悔、道歉责任。依据中国国内法和国际法、国际公约,被侵害妇女及其继承人,拥有合法追究日方所应承担的各项违法侵权责任的独立且完整的权利。

2019年12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的慰安妇肖像墙。(图源视觉中国)

战争期间,虽然有数十万妇女沦为日军性奴隶,但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直至1991年近50年的时间内,没有一个受害妇女站出来承认自己曾经是日军的“慰安妇”。直到1991年8月,韩国妇女金学顺勇敢地站出来声称自己是被日军强征的“慰安妇”,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湮没了几十年的日军“慰安妇”制度暴露出来。

老人们渐渐凋零,但是在世界各地一座又一座的“慰安妇”雕像、纪念碑被竖立起来。她们曾遭受过非人对待,她们还在等待正义的到来。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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