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
据触电新闻等媒体报道,近日,广东省云浮市交警发现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启用了智能驾驶功能,自己却呼呼大睡,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行程超过100公里,并存在超速现象。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最终,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向其开出记6分罚400元的罚单。
这一案例被报道后引发了广泛关注,同时,再次引发公众对智能驾驶与安全驾驶的讨论。的确,随着智能驾驶技术的普及,所谓的智能驾驶汽车正进入到千家万户,与之相伴随的,是越来越多的司机开车时放松了警惕,甚至像案例中的这位司机一样当起了“甩手掌柜”,不仅将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而且威胁着道路上的公共交通安全。
智能驾驶并非自动驾驶,这些司机之所以如此“大胆”,说到底,还是对智能驾驶系统的盲目信任与认知偏差。根据我国现行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可以分成0—5六个等级,也就是车企所说的“L1”“L2”等。其中,0—2级属于辅助驾驶阶段,驾驶汽车的主体仍然是司机,而不是系统或算法。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绝大多数智能驾驶汽车,其实都还处于L2层级甚至以下,远达不到自动驾驶的标准。但有些车企在宣传自己的智驾系统时,常常有意无意地模糊智能驾驶与自动驾驶的界限,甚至用一些像“自动辅助驾驶”这样很有迷惑性的词汇,这就很容易对广大消费者或者司机们造成误导,让他们误认为现在的智驾系统已经能够独立应对各种路况,从而在开车时产生懈怠心理。
之所以认为被云浮交警拦截的这位司机是幸运的,是因为司机因盲目相信智能驾驶系统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并不鲜见。这些交通事故中,轻则车辆受损、人员擦伤,重则车毁人亡,给整个家庭带来难以弥补的创伤。刚刚过去的清明节假期,不少高速公路上出现了“慎用辅助驾驶”“勿用智能驾驶”这样的提示语或警示牌。说实话,就现阶段而言,这些提示语中的内容应当成为每一位司机开车时的共识与常识。特别是在恶劣天气、复杂路况、高速行驶等对司机应变能力或驾驶技术要求较高的场景中,更不应轻易启用智能驾驶。
当然,慎用辅助驾驶并不是否定智能驾驶技术的价值与发展前景,相反,只有让更多人正确地认识到现阶段智能驾驶技术存在的不足与局限,才能在推动相关技术的发展与完善上形成更加有效的合力。比如用户会提出更高的安全与性能要求,车企研发创新的方向与重点也会更加明确,同时,监管部门制定更加完善的制度与标准,确保智能驾驶技术在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推广与应用。毕竟,像智能驾驶技术这样融合了众多“黑科技”的技术“综合体”,只有实现从用户需求到研发创新再到规范监管的良性循环,才能朝着更加安全、智能、稳定的方向不断前进,解放司机双手的愿景才有可能真的照进现实。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