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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日租房成为藏污纳垢之地

新闻聚焦admin2023-12-27279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孙天骄

12月22日,北京东三环某小区入口处楼栋的玻璃上贴着一张广告——日租房,35元至70元即可入住。

《法治日报》记者致电房东,到了现场看到,一间房里摆满了上下床铺,不大的空间住了10多个人,个人用品摆满一地,充电线混乱纠缠,整体看上去和群租房没什么两样。住在这里的人,多半是外地来打工的,因为工作尚未稳定或想省钱,迫切需要一个价格便宜的暂住地,而日租房成了他们的首选。

所谓日租房,即以天或小时为单位计算租金,将房屋短期租给他人的一种租赁方式。近年来,因价格低廉、入住方便等优势,日租房备受人们喜爱,市场迅速发展。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不少房主或通过随意张贴小广告,或直接在社交平台上发帖,向外出租日租房。在各社交平台上,以“地名+租房”的组合形式作关键词进行检索(有些甚至有超级话题),可以看到大量求租和提供日租房的帖子。而现实中,由于目前法律定性尚不明确,日租房游走在“灰色地带”,容易滋生犯罪、引发安全隐患等问题。

无需见面转账入住

身份登记流于形式

“你几个人入住?”

“我一个人,现在到您网上发的位置楼下了,去哪办理入住?”

“身份证拍我看下就行,我给你说地点。”

12月19日,记者在网上预订了天津市武清区一家日租房的单人间,到了某民宿App上显示的位置后,发现地址不对,拨打房东电话才知道,住的地方在其他楼栋,钥匙放在所住楼层的电表箱内,得知房间号后直接拿钥匙入住就行。记者将朋友的身份信息发给房东,实际入住人数进行了虚报,但对方对此并未查验,记者顺利拿到钥匙入住。

打开房门,记者看到,屋内布局完全被打乱,原本的卧室被打隔断,成了4个小房间对外出租,原本的走廊也因此变成一条狭窄的过道,上面堆满了纸箱水瓶等杂物,只能容一人通行。记者住的房间只有五六平方米加三分之一阳台,暖气管上放着之前客人留下的半瓶水,地上还有没打扫的外卖盒,床上的被子和枕头上还有未清洗干净的血迹。

而在该民宿App上,该单人间对外显示的简介为15平方米到20平方米大床房,从照片上看家具齐全,宽敞明亮。

在评论区,记者发现有不少差评。房东对此的回应是价格已经够便宜了,有些问题也很正常。

随后,记者以另一身份信息添加房东为好友表示想要租房,并称自己身份证忘带无法拍照,对方表示没有关系,交钱直接入住就可以。

而在天津津南区的一家日租房旅馆,记者在某民宿App上下单添加房东社交账号后,对方直接告诉了记者房间号,没有对租客身份信息进行任何核实登记。

记者以“地名+租房”的组合形式作关键词进行检索,在检索结果中随机选择15个出租日租房的博主,地址分布在浙江杭州、辽宁沈阳、河北廊坊、天津、北京、陕西西安等多地,有的是一套房整租,有的可以提供单间出租,价格为20元一天到250元一天不等。

记者咨询上述日租房房东,大多数称是自家空房,还有几位称自己“专做民宿,在当地多个地点可提供日租房”。例如,陕西西安的“橘子”在记者询问时,直接表明自己是房屋中介,手中有西安各地房源,长租短租都有,“价格绝对低于当地酒店”。

当记者以租客身份提出想要租一天日租房开朋友聚会时,除一人对噪声、人数、卫生问题提出要求外,上述所有房东均表示没问题。进一步沟通后,15名房东中仅有3人明确提出要签合同、要求租客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其他人并未对身份登记提出要求。

记者通过社交平台与上述15名房东取得联系后,其均要求记者添加其私人聊天账号以进行后续沟通。转入私人聊天渠道后,可以直接在聊天软件上以私人转账方式进行交易。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日租房中“无接触入住”十分常见,从入住到退房,房东和租客都不需要见面,转账就能入住,身份登记也是缺失状态。

无证经营风险外露

卫生消防缺少保障

记者在多个日租房里看到,为了方便使用,很多日租房的电气设施不规范,电线乱拉乱接;一些日租房的燃气设备老化,容易漏气,电器电线老化外露;很多日租房没有配备消防设备,或者消防设施过期失效;还有一些日租房的疏散通道、房间过道等被杂物堵塞。

根据有关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当记者要求房东出示卫生和消防许可证后,有些房东十分警惕表示不便查看,有些则表示没听过要办理这些证明。

那么,经营日租房是否要取得相关证件?

华东政法大学房地产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杨勤法向记者介绍,首先需明确,我国对于旅馆业经营活动和普通房屋租赁活动的管理规则存在显著区别: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规定,旅馆业经营需要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即旅馆业属于特许经营模式,需要取得公安机关的许可证以及消防部门的合格证等资质方可运营;而普通房屋租赁活动则无此要求。

“从日租房核心特征来看,其按日支付房租,租客流动性大,此类经营活动实质上等同于旅馆业经营活动,在司法判例中也多将日租房定性为旅馆。而私下进行的日租房经营活动通常使用经营者的自有居民住房来开展日租活动,由于房屋性质、房屋规模、建筑结构等方面的限制,往往难以达到旅馆业的相应要求,从而无法取得旅馆业经营许可。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状态下,行政机关难以对其进行必要监管,日租房带来的社会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尤其体现在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相关经营者也可能因无证经营面临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杨勤法说。

疏于监管审核秒过

违法犯罪多发易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想注册成为一名日租房经营者十分简单。在多家以民宿为主的短租预约平台,想把房屋挂在平台进行经营,主要填写的是个人身份信息和房屋信息,如住址、房产证等,并没有相关营业执照要求。对此平台给出的解释是“按照当地政策进行备案和登记”,也有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地方并没有专门规定说民宿必须办证。而房屋照片、房间面积大小,即便是从网上找的素材上传,也能“秒”通过。

缺乏把关的日租房让不少同楼栋邻居怨声载道。河北石家庄的郝女士所住房是一梯两户,对面邻居把房子改成了日租房。“我就没见过房主本人,几乎每周都有不同的人来住,最夸张的一次来了一群男孩,得有七八个人,好像在房间里开Party,音乐声整夜不停。我们家一晚上没睡好。”

由于监管不到位,一些日租房也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强奸、卖淫、吸食毒品、电信诈骗等案件时常在日租房内发生。

今年初,湖北宜昌的王某某提供其租住的位于枝江市马家店街办的出租屋给周某、李某两人从事卖淫活动,王某某按每次30元抽取提成,并为其提供便利,最终王某某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7月,山东临清警方打掉一个为赌博平台“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共抓获1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犯罪嫌疑人平时居住在日租房里,为上线赌博平台组织“跑分”,不定时更换日租房,以此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近日,河北承德的未成年人小刘在“朋友圈”看到日租房租赁信息后,加了对方社交账号,交了租金后对方就把地址和入户密码告诉他并且没有核实身份信息,小刘借机在日租房内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最终被抓获。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多数存在问题的日租房,其招揽顾客的方式主要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私人招租帖,之后将交易转入更私密的一对一聊天环节。这种不经过专门平台备案,私下进行的“日租”交易,是否存在问题?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看来,这种私下交易方式存在很大的隐患和弊病。

“未经平台备案审查,一方面,难以确认租客身份,导致日租房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容身之所,一旦高危分子入住,不仅会影响公安机关的侦查和监控,也会对周边居民的安全产生威胁;另一方面,房东资质审查的缺失,给没有经营资质的房东提供可乘之机,随之而来的就是卫生和消防安全问题,这种日租房往往未经审核,其消防和卫生设备难以保障。而且这种交易模式往往也不存在正式的租赁合同,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受害者将很难保护其合法权益。”谢澍说,这种私下交易方式还会涉及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如果租客利用日租房从事违法活动,房东和民宿App是否对此也要承担责任?

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仲凯认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

“对于经营者来说,如果明知租客利用日租房从事违法活动而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比如制止、报警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房东对犯罪分子租房用途并不清楚,也没有收取相应的好处,仅仅是没有履行检查义务,一般不宜认定其应当承担共同犯罪的责任。而对于网络服务平台来说,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房屋信息、租客身份、联系方式的登记和审查义务,否则有可能因未尽到义务而受到行政处罚。”张仲凯说。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完善信息采集登记

今年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中对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以及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从业人员都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今年9月,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约短租房治安管理的通告》,明确要求网约短租房住宿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登记个人身份信息。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开展整治日租房(网约房)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发布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日租房(网约房)管理的公告》。专项行动处罚日租房违法经营者26人,日租房经营者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16人,日租房内违法犯罪情况得到明显遏制。

虽然多地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网约房、日租房的管理措施,为何日租房市场乱象仍然存在?

谢澍认为,这种现象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首先是日租房的相关规定大多散落在规范性文件中,尚无一个体系化、科学化地规范日租房活动的法律法规,且这些规定大多较为抽象和概括,因此现有规定的实际执行力度和可操作性并不理想。在实践中政府监管介入难度较大,基层治安警力有限,无法做到全辖区全面巡查是否存在违规日租房的现象,同时群众对此的监督积极性也不高。日租房交易往往采取线上的形式,交易较为隐蔽,相关平台的监管也不严格,加剧了政府相关部门介入的难度。

“其次是高收益和低违法成本之间的错位。相较于长租房,日租房的租金收益相对较高;而相关规定中对违规主体的处罚往往仅限于行政处罚,且实践中违规经营主体真正受到处罚的案件并不多见,二者相比之下,其违法成本就显得微不足道。最后是短租市场的需要。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出发,日租房确实满足了包括旅游、求医、出差在内的诸多群体的需求,因此杜绝日租房并不现实。”谢澍说。

如何才能打造一个安全、便捷、规范的日租房市场环境?

杨勤法认为,为了加强对日租房市场的规范管理,法律应对租客和经营者从管理、监管及法律后果上进行明确规定。针对日租房市场需求量大的问题,应当完善日租房入住者信息登记制度。租客在办理房屋入住时应当参照酒店的入住管理规范,填写入住人员登记台簿,填写信息包括租客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入住时间及退房时间等重要信息。经营者应当将采集到的上述信息报当地派出所备案。此外,当地派出所公安人员要担起高度的注意义务,对日租房日运营、月运营及季度运营情况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当日租房运营出现大幅度变化时,应及时查处,使日租房管理更加安全规范。

“要对经营者设立准入门槛。当前,日租房市场日益兴盛,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纷纷加入日租房市场行列。为了从根源上肃清日租房市场乱象,要建立完备的市场准入制度,设立规范的日租房市场准入门槛,确立相应的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的房屋进行审查,为符合规定的经营者颁发经营许可证和房屋租赁证;由当地公安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消防部门对经营场所的治安安全、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予以审查,为达到标准的经营者颁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同时网络平台对入驻的经营者应与公安部门实行联网监控,便于更加高效有序地管理。”杨勤法说,在上述法规规范的基础上,对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或者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日租房,要及时予以处置和整顿,并面向社会大众予以公示,为租客在选择房屋时提供参考价值。

他还提出,要将日租房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方面,构建一个从国家到地方的立体制度体系。在国家层面,由国务院建立统一的日租房治安管理规范性文件,通过完善行政法规对日租房市场的核心问题予以规制,如日租房治安管理主体、管理范围、监管内容等。在地方层面,地方政府可以以上位法为依据,结合当地日租房市场乱象和现有制度的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以确保日租房居住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普法进社区等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周边居民积极参与日租房市场的监管;组织开展经营者和租客的法治教育,警惕日租房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温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法治日报)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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