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见习记者 邓波
日前,一则重庆13岁学生已成公司老板的视频登上多个热搜。5月12日,学校和当地教委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情况还在了解中。律师介绍,未成年人不能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但可以担任公司股东,“也就是大家口头上所说的老板。”
视频显示,重庆一名老师意外发现自己班里,一名13岁的学生已经是一家公司的老板。面对老师的镜头,该学生回应称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并招聘有五六名员工。
视频截图(图源:网络)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是一所公办中学。5月12日,学校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学校还在了解具体情况。九龙坡教育委员会工作人员称,目前还在跟进中,不清楚具体情况。
该学校负责人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他(13岁学生)肯定不是法人(代表),他也不能成为法人(代表),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法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倘若该学生年仅13岁,按规定则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可以独立实施纯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知,13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担任股东的,但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予以同意、追认。大家口中所称的“老板”多是指企业的出资人,也就是公司股东。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