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刷脸或者人脸识别,长久以来有不小的争议。对于这样的争议,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给出了答案,它明确提出了“非强制性原则”,也就是说“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而为了保护这张脸,新规还不止一个,针对AI换脸造假视频层出不穷的现象,网信办等四部门就刚刚印发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相继出台的新规,为人脸信息戴上了怎样的防护罩?又为新技术的发展划出了怎样的新边界?《新闻周刊》本周视点关注,如何保护咱们这张脸。
人脸识别已覆盖生活每个角落,进出小区和健身房以及酒店入住时,您是否也遇到过必须人脸识别才能通过的场景?这家位于上海的健身房中,门口就有人脸识别功能,识别到会员信息后便能入场。在过去一阵时间里,无论是入口还是更衣室,健身房都只有人脸识别这一种验证身份的方式,这曾让消费者周女士感受到了不便。
此前没有具体明确的条理支持,周女士的诉求并没有得到健身房的回应和整改,因此她只能起诉健身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随即,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建议与整改,健身房在被起诉后,便减少了摄像头的数量。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 黎洪友:经过调查以后发现,他这个健身房其实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在入口处,他强制要求顾客必须使用人脸识别的方式来进入健身房,没有提供给消费者其他的这种选择;第二个方面是他在地下一层的男女更衣室里面分别设置了人脸识别设备,那么我们认为在这种私密的空间里面设置人脸识别设备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本周五,当检察官再次回到这家健身房进行日常走访时,发现在通往健身区域的过道处,张贴着使用自助方式领取开柜手环的温馨提示,除了人脸识别方式,入口的闸机也可使用手环通过,更衣室柜门的屏幕已取消人脸识别功能。3月21日,网信办和公安部联合公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中,就提到了“最小必要原则”,规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时,除了要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也要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且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这让周女士这样的诉求有了明确的法律条例可依。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 周辉:针对这种人脸技术的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已经被广泛地应用的一个纠偏,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之后,降低了很多服务,甚至包括一些管理的成本,使得大家大量的去应用这种技术。我们其实这样一个规定的出台就告诉大家,这种对人脸信息的收集还是要注意相应的风险的。我们需要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人脸信息在内的这些权益。
在山东青岛的崂山区,三所学校于本学期正式配备了智能管理系统,功能之一是“智慧停车”,学校停车场被分成了停车区和接娃区,家长将车辆有序停放在车位,便可径直进入大厅的家长等候区安心等娃。学生通过刷脸顺利通过闸机的瞬间,电子大屏上便会实时显示学生的详细信息,家长也能同步实时查看班级的放学状态,这样一来,高峰期接孩子堵塞的场景将能减少。就在正式使用前,上一学期时,校方就曾征求过家长们的意见。
过去这种高科技进校园,是喜闻乐见的,并不会有太多选择的权利,但这所学校在正式使用前,交流申请家长的同意。由于面部信息只会在内部网络中使用,保密机制的完善,让绝大多书家长同意录入面部信息,但也有接近10%的家长拒绝录入,主要原因是没有开车接送的需求,也有人想更周密地保护孩子的面部信息。
最新的《办法》中就明确提到,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因此对于没有录入信息的学生,校方表示尊重家长和学生的选择,在停车接送系统上,也兼并开设了人工值守的通道,以确保服务能尽可能平等地提供给所有家长。
青岛市崂山区福山学校副校长 张迪:我们做了两手准备,在人工通道这个地方加装了广播系统和触摸屏的系统。当班级放学的时候,班主任在离开班级之后触摸一下这个电子屏,一年级几班放学,那么同时在这个校门口就会实时的广播,那么家长听到这个广播以后,某一班级的,比如说是一年级一班的家长就到门口接送孩子,而其他班级的这个家长在等候区等待。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在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过去的面部支付、社区门禁再到交通出行等等涉及面部信息问题,将随着规则的革新更加规范。
人脸识别使用的场景越来越广,从前几年的小区门禁、酒店登记,已经发展到衣食住行的各个领域,智能家居、智能汽车、交通出行、金融支付等等。人脸信息,现在不仅是通行证,是支付密码,甚至已经发挥着身份证的作用,越来越成为一把能打开全部个人信息的钥匙。然而,作用越大,风险就越大,一旦泄露危害也就可想而知。那么,对于如此敏感的人脸信息,该如何存储、使用、转移和删除,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新的规定呢?
人脸支付、就医、进站,当人脸识别应用场景逐渐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脸俨然成了一张移动的身份证,在极大提升验证环节效率的同时,也使得与之不期而遇的人,生出了极大隐忧。当杨女士租到上海某公寓后,公寓以安全为由实施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杨女士担心其人脸信息遭到泄露,公寓又拒绝提供门禁卡或其它识别方式。无奈之下,杨女士便打了市民服务热线。
检察官调查发现,门禁系统中还储存着已退租租客、外卖配送员、访客等人脸信息;在采集人脸信息时,也并未尽到以显著方式准确、完整进行告知义务;门禁系统账号密码更是直接保存在电脑中,点击就能登录,并且公寓未就保存数十万条人脸信息的电脑及主机进行加密处理。
李琳:我觉得最严重的问题其实是公寓方的意识问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掌握了这么海量的信息的同时,自身具有怎样的一个信息保护的法定义务,所以当我们去开展一些调查工作以及后续对它们公寓进行一些督促和建议工作中,会发现公寓整个状态还是比较茫然的。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延续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思路,针对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设置备案要求,即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终止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并依法处理人脸信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 周辉:在准备提交备案材料的过程中就去系统梳理个人信息的这种管理流程,是不是对照我们规定要求做到位了,对于监管者来说,提交的备案的材料也可以更好掌握本地区相关人脸信息的处理者的具体情况,也便于他们动态的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甚至去进行相应执法处罚。
虹口检察院向住房租赁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公寓将人脸识别门禁作为唯一验证出入方式行为督促整改,并督促住房租赁企业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和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李琳:我们内部对于究竟选择哪个部门其实也有不同的意见,有从网信部门牵头的角度去考虑的,还有从公安机关这种对技防工程的监管角度去考虑的,但最后我们达成一致的意见,是从主管部门聚焦它的行业主管职责,而且地方性的立法精神是要求数据工作和业务工作要协同管理,后期这个案件其实进行了一个长期回看工作,发现其实租赁行业是越来越完善了,但是我们也发现应用这种人脸技术的场景会越来越多,如何更好去拥抱大数据,是需要这种从法律制定到法律落实、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一起努力。
几年前,因利用人工智能将人脸照片生成视频,伪造人脸识别认证并非法牟利,郑某等四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又对四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这是全国首例涉“人脸识别”民事公益诉讼案。据检方介绍,四被告自认非法处理个人信息2000余条,违法所得103000余元。在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四被告利用某软件阅后即焚功能删除大量信息和交易记录,也就是说,潜在受害人数量、身份、信息去向、用途均无法核实。
彭葵葵:因为人脸信息是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它跟一般的公民个人信息比如说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这些信息还不一样,这些信息可以经过脱敏处理。但是人脸信息是能够跟具体的个人公民一一对应的,一旦脱离个人控制,它的流向是不确定的,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也是很难估量。
虽本案中的受害人无法特定化,但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已泄露且仍在网络黑灰产市场流通的个人信息,使得不特定公众的人格性权益、财产性权益、安全性权益都存在风险聚合效应,这与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非法使用等现象呈正向相关趋势。法院认定,四被告行为已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应通过公益诉讼使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尽可能恢复到其应然状态。
以前我们常说“眼见为实”,而这些年,各类新技术的快速发展,让很多人对这句话都要打上一个问号,从假照片、假图像,到如今用“AI换脸”技术生成的假视频,人们越来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有人利用AI换脸合成的假视频,冒充知名医生、演员、明星堂而皇之地进行虚假宣传、直播带货,更有甚者,直接利用换脸的假视频进行诈骗。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让人们感叹,这张脸还属于我们吗?面对人脸信息保护的新难题,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
一张知名人物的脸,配上一段AI生成的声音,就能合成一段虚假的换脸视频,近年来,这样AI换脸视频不断出现在网络平台。一些演艺明星、企业家、知名医生的人脸形象,被用来进行直播带货和虚假宣传。就连一些成为新闻人物的普通人也难逃其害,寻子24年终获团圆的深圳男子谢岳就是其中之一。上周,当他刚刚与儿子久别重逢,就惊讶地发现,社交平台出现了很多冒充父子俩的账号,有的还用AI换上他俩的脸卖起了货。
人脸替换、声音模拟,如此AI深度合成技术,如今已算不上什么高科技,在网购平台上,花上几十块钱,就能定制一份换脸视频。更令人担忧的是,它还被用作了电信诈骗的新套路。各地警方查获的案件已有不少,大多是利用换脸视频,冒充领导或者亲友,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索取财物。
桂林市公安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支队三级警长 林仲文:区别于传统案件,它利用了AI合成技术生成的视频和图片,具有非常大的迷惑性,以前在接到冒充熟人电话的时候,群众还是会有一些警惕性,但如果他通过一些视频,就会让群众误以为对方真的是自己的一些朋友或亲人,从而导致他放松警惕。
这类换脸视频的滥用,不仅严重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更动摇了人际交往的真实性基础,有专家认为,这类技术对于公民人格权来说是一场“数字化谋杀”。与此同时,这些真假难辨的视频,对于现有的人脸识别防护体系来说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为了帮助网友鉴定AI合成视频,前不久,广西桂林市公安局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在官方公众号推出了一款鉴真小程序,上传视频或图片,系统将自动鉴别真伪。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 周辉:我们确实需要有更可信的一个数据库,或者是更可信的一个平台,能够去鉴真验伪,让合成的这些信息能够被曝光出来,但同时我们要注意,对采购这种第三方主体的技术,进行相应的监管和治理的时候,也同样需要评估它的技术服务的能力,以及它在技术服务的过程中,收集到的这些数据会不会产生进一步的风险。
小程序上线10天时间,已经帮助近200名网友进行了鉴别。警方还提醒公众,AI换脸视频虽然真假难辨,但也并非毫无破绽,掌握方法,依然能够靠自己识破。
桂林市公安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支队三级警长 林仲文: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判断是不是AI合成的,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把手在镜头和面部之间挥动,现有的AI技术是很难对实时的一些动作进行AI合成技术处理的。
而要让更多人能够辨别真伪,还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发力。两周前,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该办法规范了内容制作、传播等各个环节的标识行为,通过标识提醒用户辨别虚假信息,并明确了相关服务主体的标识责任义务,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有责任核验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相关材料。
近年来AI相关行业迅猛发展,但技术进步显然是一把双刃剑。个人信息是新技术可以利用的资源,也是必须加以保护的权利。专家认为,对于像人脸这样极其敏感的核心信息,在平衡“利用与保护”两者关系时,保护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狂飙突进,许多人正欢欣鼓舞地迎接一个崭新时代的到来。不过,技术越是进步,个人信息的脆弱性就越是凸显。当人工智能能轻易地复刻一张人脸、克隆一段声音的时候,我们不得不直面一个现实:技术发展必须建立在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之上,否则,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可能演变成对个人信息权的一次精准打击。在技术迅猛前行的路上,必须时刻为人脸等个人信息系好“安全带”,才能抵达我们期待的未来。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