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重庆九龙坡区一小区
发生高空抛物事件
一把尖刀从天而降
砸中楼下一外卖员
12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经我局调查,12月10日18时许,居住在九龙坡区华岩镇一小区高层的闫某(男,38岁)在家中与妻子发生争执,夺下妻子手中水果刀扔出窗外,致路过的一外卖骑手右手背受伤。
目前,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外卖小哥表示,这把刀先是砸到了他的头盔,后掉到电动车的后视镜,最后砸伤他的右手。
11日上午,外卖小哥在医院做了手术,右手三个手指受伤。
近年来
因“一时冲动、心存侥幸”等
各种原因
高空抛物行为屡有发生
难以想象
高空抛物五花八门
为图省事
将家具杂物从五楼扔下
2024年10月,北京市丰台区废品回收者潘某为图省事将家具杂物从五楼扔下,居民多次提醒未果后报警,潘某被抓捕。该案经法院审理后,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酒后扔花盆
砸坏楼下汽车
2024年9月,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今年年初,被告人陈某在家中饮酒后,行至小区三楼平台将花盆扔下楼,致停放在该楼楼下的两辆汽车受到不同程度毁坏。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
绝对不可小觑
不少人认为
从高空抛下一些很轻的物体
应该伤害不大
实际上
一枚鸡蛋从8楼抛下
即可砸破头皮
一个空易拉罐从15楼抛下
可砸伤头骨
一块西瓜皮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
高空抛物
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
不仅危及他人生命
肇事者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如何守护“头顶的安全”?
定期排查隐患
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阳台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
观察警示标志
为避免人员伤亡,不少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危险地带都放置了警示标志,行经有此标志的地段应多注意。
远离老旧宣传栏、广告牌
不在宣传栏附近和广告牌下逗留,不倚靠宣传栏,以免其发生倒塌或坠落造成伤害。
对高层建筑保持警惕
路过高层建筑时,集中注意力,快速通过。高空坠物的轨迹多为抛物线,贴着墙根走,被砸到的概率相对较低。
恶劣天气需多注意
风大时,应避开墙面老化的建筑、摆有杂物和悬挂物的楼宇及广告牌,以免发生意外。
若高空坠物伤人如何处理?
立即拨打120
报警的同时,应判断伤者的受伤部位,观察伤者是否清醒,是否可以自主活动。如果伤者动不了,千万不能抬动伤者,防止拉脱伤者脊柱,造成瘫痪。
勿随意晃动伤者头部
如果遇到昏迷不醒的脑外伤者,不要试图用摇晃头部的方法叫醒伤者,应轻拍伤者肩部,在伤者耳边呼唤;伤者口中若有异物,需清理干净,以保持气道顺畅。
检查伤者是否骨折
如果伤者能站起或是移动身体,应检查伤者是否骨折。肋骨骨折时,应用衣服或绷带裹住整个胸部加以保护;四肢骨折时,用硬纸板固定骨折部位,并用布带固定。
勿当场拔出异物
如伤者被锋利的器物插入身体,不要当场拔出异物,防止伤口大出血。正确做法是用衣物等布料在伤口周围固定,再进行包扎救治。
国家应急广播提醒
你的“随手一抛”
可能是别人的“灭顶之灾”
杜绝高空抛物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