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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鲜生门店疑似篡改食品标签被调查 律师:消费者可“退一赔三”

新闻聚焦admin2024-10-1569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近日,有自媒体博主发现宁波市一盒马鲜生门店疑似篡改生鲜食品标签日期。根据海报新闻此前的报道,该店工作人员回应,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具体情况等待通知。律师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篡改食品标签违反三大法律,消费者可“退一赔三”。

该事件被曝出后,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接受记者时称,如果盒马鲜生门店真的篡改了食品标签日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条款。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标签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篡改食品日期属于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篡改日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无法准确了解食品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行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角度来看,篡改日期属于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毫无疑问,盒马鲜生被曝光的更改生产标签的行为,涉嫌消费者欺诈。从消费者维权的角度来说,首先可以考虑‘退一赔三’。”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也向记者表示。

一旦证实盒马鲜生门店确有篡改食品标签日期的行为,其将承担怎样的后果?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更换标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可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该事件也引起网友们的大量讨论,记者注意到,很大一部分网友更加关注若遇到此类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如何维权。

董毅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可通过不同渠道维护权益。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若协商不成,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进行调查处理。如果与经营者有相关仲裁协议,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小票、产品包装、标签照片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董毅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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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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