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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度电“卖”4元,是谁在“阻碍”电动自行车在楼下充电?

新闻聚焦admin2024-10-1454

正在充电的电动车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报道

10月7日,多名网友反映,广东深圳一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自燃,车主躺地翻滚逃生。据媒体报道,伤者是一名外卖骑手,电动车是自己买的,电池是租的。这一事件的发生又引起了公众对于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关注。

随着数起严重火灾事故的发生,电动自行车治理的焦点逐步从交通安全领域转向电池相关领域。禁止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上楼充电成为治理的重要手段。

“堵”的另一面,是如何疏解3.5亿辆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目前,各地主要思路即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减少居民入户充电行为。

不过,海报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小区内集中充电设施存在的安装困难、收费高昂等问题,“阻碍”着居民改变充电习惯的现象。

刘先生称,北京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很低

1度电“卖”4元

西安与北京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及价格透明度有着巨大差异。

今年刚从北京搬回西安的李先生称,同样给电动自行车充一次电,在西安的花费约是北京的8倍,这让不少对价格敏感的住户选择偷偷将电池拿回家充电。

李先生所在的小区是西安市盛世太白小区,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由“猎电”和“飞速充电”两个运营商运营,二者均为按时间计费。

“猎电”的结算模式为根据功率扣费:电动自行车充电功率0-300瓦1元150分钟、300-500瓦1元120分钟、500-800瓦1元90分钟;“飞速充电”的收费标准为临充用户0.58元/小时,会员用户0.33元/小时。

李先生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存储的电量约为1度,额定充电功率为400瓦,使用“猎电”品牌充电桩时将按300-500瓦1元120分钟的收费标准计费,但实际充电功率只能跑到100瓦,从亏电到满电需要充8个小时,收费4元。李先生说:“相比0.49元/度的居民电价,这个差额属实夸张。”

李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在北京为这台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支付账单,该充电设备按照实际充电量进行收费,并明确标注了充电金额、服务费等项目的具体收取情况。订单显示,李先生于5月21日21时20分45秒开始充电,次日9时01分24秒结束充电,收费0.53元。在充电金额详情页面,清晰呈现着电费单价为0.5103元/度,李先生此次充电用电量为1.033度。

李先生说,小区里有不少居民因为室外充电桩收费高昂,所以选择偷偷将电瓶带上楼充电。

在西安,不少充电桩都是按时长收费,有的还会根据功率不同加以区别

按时收费现象普遍

以李先生所在的西安为例,海报新闻记者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按时收费的现象普遍存在。

“叮叮充电”运营着西安市羊头镇社区内的充电站,该充电收费模式同样是按照时长分功率计费,收费标准最低为0-100瓦0.2元/小时,最高为700-1000瓦1元/小时,也可使用充满自停功能,预付3元,之后设备开启实时计费,充电结束后返还未使用金额。

西安市曲江香都东岸西门外有“天天充电”和“易小蓝”两个品牌的充电桩在运营。记者扫码后看到,两个充电桩都采用了计时收费模式,但是没有区分充电功率。在没有使用套餐、充值等优惠的情况下,“天天充电”收费为0.35元/小时,“易小蓝”为0.33元/小时。

一位在此使用“天天充电”给电动三轮车充电的用户告诉记者,其充满一次电大概需要10个小时左右,花费3元多。

金滹沱东区的充电桩品牌为“骁宇充电”,充电同样按照时长分功率计费,收费标准最低为1-200瓦0.22元/小时,最高为1501-2200瓦1.8元/小时。

在陕西咸阳,这样的情况同样存在。据当地一位用户统计,咸阳常见的充电品牌运营商分别有:智享楼下充电、铁塔充电、太阳充电、充电小斑马等。这些充电桩基本都以充电时长为计量单位收费,有的也会在功率上予以区分,收费单价从0.25元/小时到1.5元/小时不等。

据上述用户测算,常用电动两轮车充满电需要0.58度至2.7度电。以咸阳市居民生活用电每度电0.49元计算,自己充电的花费为0.28元至1.32元,而使用充电桩充电,以10小时充满为例,充电价格在2.5元至10元之间。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高昂的现象在全国多地均有出现,重庆、武汉、广州等地媒体此前均对这一现象有所报道。

一位用户正在给自己的电动车充电

两部委推动充电降费

事实上,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推广户外集中充电,是治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重要举措。然而,集中充电服务价格偏高,不仅让居民感到反感,也困扰着行业和监管部门。

就李先生所在小区的两个充电品牌运营商,“猎电”工作人员回应称,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是根据充电设施的建设成本、运维费用等进行核算的,其中还包括服务费。“飞速充电”客服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和实际电费所存在的巨大差额,是由于运营企业需向物业缴纳场地费用及服务费用。

不难看出,电费、进场费和后期运营推高了充电用户的实际使用成本。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着重从这些方面降低用户的花费。6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价格。

据了解,由于尚未从电网企业直接取电,集中充电企业要从物业公司的电表上接电,所以物业公司拥有较强话语权。电费和进场费,均需要运营企业与物业公司协商。据报道,有的物业公司会要求集中充电企业分享至少20%的收益,规模大的物业公司有业绩增长压力,抽成比例会更高。

《通知》称,电网企业应加快改造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现有居民住宅小区尚未实现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鼓励产权单位向电网企业整体移交供电设施,为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创造条件。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通知》提出,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避免因转供推高充电成本。

此外,《通知》还提出,对第三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倡导小区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

西安某小区楼下停放的电动车

多手段治理

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锂电池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5000万辆。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助动车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有738家,年产量达4228万辆,同比增长3.8%,近5年产量年均增速为11.8%。

国家消防救援局在5月3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近3年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年均增长20%。2024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已发生10051起,造成35人死亡。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推广户外集中充电,是治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重要举措,但却不是唯一手段。

9月19日,工信部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同时适当放宽整车重量限值,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最高可达63kg。

2018年5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虽然铅酸蓄电池更为安全,但从重量来看,48伏12安时的铅酸蓄电池,重量能达到16公斤左右,而相同容量锂电池的重量仅为4公斤左右,这意味着要想使用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必须以牺牲续航为代价。

这导致锂电池迅速向电动自行车市场渗透,而多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都与锂电池有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解读《征求意见稿》时表示,按照现行标准中55kg的整车重量限值计算,使用铅蓄电池的续航里程只能达到40km左右,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放宽到63kg,能够将续航里程提高到60km左右,从而更加符合消费者实际使用需要,为消费者提供更具性价比的出行选择。

除了国标的修改,各地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态度也有所转变。

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共享单车发展。这份文件明确提到,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但在火灾频发后,各地也在尝试更宽容的态度。3月18日,南京市政府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引导企业有序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希望通过发展共享模式,纾解居民用车需求,减少私人电动自行车不合规使用行为,降低火灾发生率。

今年5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公告称,自5月30日起,将在辖区内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试点,试点面积约65.7平方公里。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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