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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向谁报告、怎样报告”?应急管理部给出明确答案

新闻聚焦admin2024-08-21124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8月20日,应急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期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更好激发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整个过程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各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能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应急管理部调度中心副主任李刚表示,根据《意见》,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人员,灵活采用微信小程序、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方式,并且要在显著位置向全员公示,简化报告程序、畅通报告渠道,让从业人员真正清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有的企业采取员工直接口头报告事故隐患的方式,有的企业专门研发了微信小程序,员工可以通过小程序来报告事故隐患,还有的企业设立了公共邮箱,员工可以通过发邮件的方式来报告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李刚称。

李刚表示,《意见》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四个方面问题。

生产经营单位要在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基础上,灵活采用编制手册清单、设置公告牌、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方法,注重从以上方面有针对性提升从业人员辨识事故隐患的能力,不断吸收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提升从业人员发现隐患、辨识隐患、报告隐患的能力和积极性。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收集汇总各地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帮助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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