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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署开展“法援护苗”行动 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热线专席

新闻聚焦admin2024-06-0162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5月31日,海报新闻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日前,司法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援护苗”行动。

此次行动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着力打造素质过硬、专业精湛的工作队伍,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要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支持各地依法扩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范围。

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转介和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专门指派、提级指派机制,确保承办律师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对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热线专席,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网设立未成年人服务专区。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具备条件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配备专门力量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等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等专项服务,方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

组建全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家库。各省(区、市)遴选推荐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律师,参加全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师资培训,并在本地区开展全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此外,通知明确,推动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纳入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重点工作,加强与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健全完善与社会心理服务、医疗卫生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开展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常态化协作和同堂培训。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发生的公证、司法鉴定费用。倡导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普法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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