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消息,近日,苏州吴中,网传一名叫李某的人以虐杀为目的,在闲鱼平台骗取领养两只泰迪并虐杀。
据网友举报称李某领养两只泰迪犬,一只棕色,一只黑色,棕色泰迪犬被直接点燃烧死,身上可能被泼洒汽油,手段极其残忍,黑色泰迪犬脚掌严重损伤,还被摩托车拖行,并称李某以虐杀谋利为目的,在QQ群传播,售卖,虐待虐杀狗狗视频。
4月1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苏州市小动物保护协会,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有所了解,目前警方正在介入处理此事。随后记者致电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区分局,一工作人员称无法电话透露此事。
虐待动物的行为真的很难受到法律打击吗?私下虐待虐杀行为、故意将相关视频发布到网上、网上有偿征集、实施行为后销售相关视频,这些行为会触及到哪些法律?会得到哪些相应处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非野生动物的福利保障存在缺失,面对虐待动物的行为常常捉襟见肘。但缺失不代表没有,在一些场景下,虐待动物仍会受到法律约束和制裁。
若虐待的动物是他人所有的,那么会侵犯所有人的财产权(民法),情节严重的还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若是在互联网上传播虐待图文、视频、音频,将会违反《网络安全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条例》,会受到警告、罚款以及行政拘留;在公共场合虐待动物,扰乱公共秩序的,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涉嫌寻衅滋事罪。遗憾的是,若是在个人空间里虐待自己所有的或者流浪的动物,依据现行法律,行为人行为不违法,不会受到处罚。
付建表示我国没有专门针对非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并不代表我国对于非野生动物不予保护,只是一个法律从起草到通过再到生效是一个繁琐而又严谨的过程,相信我国在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层面上短暂的空白也会很快被弥补。
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苏州一男子网上领养泰迪犬虐杀引众怒!法律真拿这没办法?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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