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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幌子下的新型诈骗:投入真金白银换来无法兑现的照片和抵用券

新闻聚焦admin2024-03-30206

海报新闻记者 王笑寅 上海报道

普通画作拍照变身“数字藏品”、平台交易每次固定涨幅、年化收益高达200%以上,然而一旦投入真金白银,最终换回的却只有账户里无法兑现的画作照片和抵用券——3月29日,海报新闻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近期上海警方成功锁定并打掉一个以投资“数字藏品”为幌子进行集资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林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查实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

卖出一幅“藏品”必须立即买入同等价位的另一幅

2023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接到市民王先生报案,称自己在一家名为“聚艺齐”的交易平台投资“数字藏品”,半年时间里陆续投入40余万元,账面价值已超过80万元却无法兑现,怀疑被骗。

王先生告诉民警,这个平台是朋友推荐的,平台承诺交易的每一幅“数字藏品”画作每天都有3%的固定涨幅,除去2.4%需作为手续费支付给平台,剩余的0.6%就是获利,相当于投资10000元,次日即可收回10060元,年化利率高达216%。

于是,王先生便通过朋友介绍的“团队长”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当天就以5000元的价格拍下了一幅《猛虎下山》,次日便成功以5150元的价格抛售,除去手续费获利30元。

虽然金额不大,但收益率可观,王先生遂逐步加大投入、频繁交易以期扩大受益,半年时间陆续投入40余万元,累计“盈利”近40万元。

然而,就在王先生想取出本金和盈利之时,才发现按照平台规则,每卖出一幅“藏品”必须立即买入同等价位的另一幅,投资和收益根本无法兑现。

打着“数字藏品”幌子的新型集资诈骗

“数字藏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目前在国内仅限于个人收藏、欣赏和展示,不可转让或者售卖。

该平台以“数字藏品”为投资标的进行买卖交易,本身就是一个骗局。虹口分局在经侦总队的指导下,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综合调查显示,这家名为“聚艺齐”的平台未取得相关资质,以承诺固定收益的形式公开宣传,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投入资金,实际上就是打着投资“数字藏品”幌子、以固定涨幅为诱饵骗取钱财的一种新型集资诈骗。

2023年9月起,以林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陆续被警方抓获。经供述,平台上的画作大部分是林某以2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从美术学校老师、学生手中购入,由团伙成员翻拍成照片后即变身“数字藏品”,以2000至3000不等的底价挂上平台拍卖。

犯罪团伙中的“团队长”则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以及口口相传的形式,不断吸引新用户登陆平台、参与拍卖。为了营造“藏品”供不应求的假象,团伙成员自行注册了许多小号参与拍卖,每天10时开拍就“抢画”,确保每幅画每天都易手,以此加深客户对每日3%固定涨幅的信任,诱使用户加大投资。

此外,诈骗团伙还在客户中设置了VIP门槛,只要向“团队长”购买一定金额的“50元平台抵用券”,就可以成为VIP,享受每天提前拍画、增加持有画作额度等特殊待遇。

王先生告诉民警,“抵用券”可以从“团队长”手中等值购买,也会在“拆画”过程中大量获得。而所谓“拆画”,就是当一幅画在平台中升值到30000元上限后,平台就会以各种理由从用户手中强制回收,置换给用户1至2幅新画,差价就用“抵用券”补足。这看似公平的回收,其实是将用户的收益逐步置换成“平台抵用券”。

由于用户之间交易的钱款并不进入平台,为了防止用户将手中画作兑现出局,诈骗团伙还强制要求每位用户卖出一幅画后必须立即买进一幅同价位的画,且手续费支付必须使用抵用券。最终,用户账户中就会出现囤积数十幅画和成百上千张“50元平台抵用券”的情况。一旦有客户要求兑现,诈骗团伙则将廉价的画作寄出,而抵用券则无法兑现。

由此可见,诈骗团伙不仅通过收取手续费、售卖“抵用券”非法获利,而且每幅画首拍价格与成本之间的差价也是其非法所得主要来源。据统计,该团伙收取的手续费累计高达1700万元。

目前,林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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