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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鑫闻丨黄金消失案背后②律师称门店“托管黄金返利息”涉嫌非法集资,中国黄金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新闻聚焦admin2024-03-29240

海报新闻记者首席记者 解强民 记者 秦文 张一帆 济南报道

“中国黄金”加盟店倒闭关门,消费者大额托管黄金随之不翼而飞,部分消费者维权无门。涉事门店“黄金托管”业务是否合法?“中国黄金”总部该为加盟店行为负责吗?3月28日,针对此事件,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的陈瑞福律师,陈律师表示,该涉事金店行为的实质是打着“黄金寄存保管”的幌子,行非法集资之实,金店负责人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方面的犯罪行为;同时,中国黄金也应对消费者承担相当比例的赔偿。

金饰门店“黄金托管”业务合法吗?

据了解,“中国黄金”涉事门店经营的“黄金托管”业务,消费者由此可享受一些优惠和利息。多位消费者发布的订购合同显示,该业务名叫“中国黄金投资金条无忧预订”,属于黄金托管业务,大家存储的黄金克数较大,门店承诺每400克黄金一年返现10克的寄存利息。

那么,黄金饰品零售门店经营“黄金托管”业务合法吗?公开资料显示,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是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将受托的投资者财产投资于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的金融服务。

早在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8〕215号)中明确规定,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其他机构要代理销售其发行的黄金资产管理产品,必须要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同时,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要进行登记托管,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

“消费者把黄金寄存在金店,金店每年按比例返息给消费者,你一听这种方式就会明白,这不是一种寄存保管关系,而是类似于储户向银行存款的存储关系。”陈瑞福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将自己的金条真的放在金店寄存保管的话,不应是金店支付费用,而是消费者支付保管费。

因此,在这个案件中,金店不但不收取保管费,反而要向消费者支付利息,“这只能说明,金店拿着这些黄金去进行新的融资而不是保管黄金,所以本案的实质是打着黄金寄存保管的幌子,行非法集资之实。”陈瑞福律师表示。

陈瑞福律师表示,涉事门店的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已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方面的犯罪,轻则三年有期徒刑,重则无期徒刑。

“中国黄金”无需为加盟店担责吗?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因此,中国黄金作为特许人,对加盟商负有指导、监督等职责。

中国黄金招股书中关于加盟商管理的内容

此前,中国黄金在招股书中表示,已针对加盟业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对加盟店的资质评估、经营标准、管理、销售等多方面进行了标准化管理,并成立专门部门对加盟店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

该涉事门店违规经营长达十多年里,中国黄金并没有及时发现,予以监督改正,可以说,在该事件中,“中国黄金”难辞其咎。

“涉案金店是中国黄金的一家加盟店,该店所有权虽不属于中国黄金,但却经合法授权打着中国黄金的旗号,利用中国黄金的商标和品牌从事业务。”陈瑞福律师表示,因为有中国黄金巨大信誉的加持,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敢将黄金寄存到该店,因此,本案发生的直接原因虽说是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但中国黄金的管理失范和消费者损失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因此,中国黄金应对消费者损失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中国黄金2022年年报

此外,据中国黄金2022年年报显示,中国黄金另一大利润来源为品牌使用费和管理服务费,这一部分费用主要是公司向加盟商提供有关产品、经营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两项费用收入分别约为0.78亿元和0.94亿元,并且毛利率为100%,二者合计毛利润超过1.72亿元。

对于中国黄金而言,品牌、服务费所带来的收入几乎是零成本的,也正因此,中国黄金才会持续大力发展经销加盟模式,以至目前加盟店总数达到了3537家。

“据报道显示,中国黄金旗下的加盟店占其全部金店数量高达97%,中国黄金向这些加盟店收取一定费用,应对其管理混乱的失职行为付出代价。”陈瑞福律师表示。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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