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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撞到羊,损失上万谁来赔偿?高速运营方:出于人道主义补偿1200元

新闻聚焦admin2024-03-29210

海报新闻记者 金立红 仪首歌 报道

3月28日,海报新闻记者接到市民赵先生爆料称,几天前他在湖北界内福银高速公路驾驶车辆正常行驶,高速路上突然闯入两头羊,导致车辆受损严重,售后评估修复一万元左右,当地高速运营方却拒绝担责。“各种‘踢皮球’后,对方通过微信给我转账1200元,今天又说是私人垫付让我退还,让我该怎么走流程怎么走流程。”

高速公路突然冲出只羊

“事情发生那天,我从湖北襄阳出发回武汉,路上突然跳出来两只羊,其中一只羊突然跳到了高速公路上,我后方有车肯定不能急刹,就撞上了。”赵先生说,当时由于后方有车,他考虑到安全问题没有直接停车,而是就近找了服务区才停车查看车况,发现保险杠被撞坏,“报警后,交警告诉我们说没有办法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对方毕竟是一头羊。”

赵先生的车辆受损情况(受访者供图)

随后,在交警的指导下,赵先生开车去了随州市区,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四支队随州大队为其开具了一则“接警出警证明”。证明显示,3月24日11时42分许,赵先生驾车行驶至福银高速公路银福向1098KM附近时,撞上从左侧护栏窜出的一只羊,造成车辆受损。经核查,该车左前部确有受损。

高速运营方:出于人道主义补偿

随后,赵先生联系到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几经辗转后,该公司运营值班人员表示只能赔付1200元,并表示羊的主人也找他们进行索赔,但他们并没有义务赔付羊主人损失。

对于对方的处理办法,赵先生不能接受,“我提供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直接赔付我修车的费用,二是我可以走保险,但我希望对方至少赔付我明年因这一事故而上涨的保险费用,但对方都拒绝了。”

2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值班人员,对方表示,他们此前并没有遇到过此类事件,“你能控制人不上高速,你能控制小动物吗?我们只能加强巡查,尽量地防止这些事情发生。”

对于赵先生发生的事故,对方表示,他们只能从人道主义出发补偿部分明年保险上调的费用,“之前已经和对方达成口头协议,但对方嫌少并没有收。”但对于该工作人员的回应,赵先生否认达成口头协议,“我当时说的就是至少赔偿3000元保险上调费用,他只同意赔偿1200元,我肯定不愿意。”

赵先生已将对方转账退回(受访者供图)

律师解读:需综合考虑各方行为及法律规定

高速公路行车因突然冲出的羊导致车身受损,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就此,海报新闻记者咨询了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周律师表示,首先,高速公路作为一个特殊的交通环境,其设计和建设都是为了保证车辆的快速、安全通行。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高速公路的通行应当遵守严格的交通规则,包括保持车速、保持车距、注意避让等。同时,高速公路的管理方也有责任确保路面的安全畅通,这包括了对路面的巡查、清理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在赵先生所遭遇的情况中,羊突然闯入高速公路,属于突发事件。对于此类事件,驾驶员通常会面临一个紧急避让的选择。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以减少事故的损失。如果赵先生在发现羊闯入高速公路后,已经采取了合理的避让措施但仍然发生了事故,那么他在事故中的责任应当是比较小的。

另一方面,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对于路面的安全负有重要责任。他们应当通过巡查、清理等措施,确保路面上没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障碍物。如果管理方未能尽到这些责任,导致路面上出现了障碍物并引发了事故,那么管理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高速公路管理方能够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巡查和清理的责任,但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羊突然闯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他们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周律师表示,如果管理方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责任,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赵先生的车辆是否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如果购买了保险,那么在事故发生后,赵先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情况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赵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综上所述,周律师认为,对于赵先生在高速公路上因羊闯入导致车辆受损的事件,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如果高速公路管理方未尽到责任,那么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赵先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情况,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目前,赵先生已经提交网上立案申请。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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