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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国标来了!解决了哪些问题?

新闻聚焦admin2024-03-23192

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

为什么要推出预制菜监管通知

预制菜产业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产业,呈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特点,其集中生产、加热简单、口味统一的特性,格外适合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以及快速扩张的餐饮行业。有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为5165亿元,新增注册企业超过4000家,预制菜本身是一种工业化集中生产的产物,已经在呈几何倍数地提升餐饮行业的整体效率和规模。

而预制菜仍然有着范围泛化、标准不统一、产业政策扶持范围不一致、群众忧虑预制菜添加防腐剂等问题,监管工作面临着新挑战。这也让预制菜在很多地方被贴上了“不健康”“没营养”之类的标签,甚至引发了一种“反预制菜”的情绪,行业前景也变得不再明朗。

因此,对于一个如此巨大体量的产业,一种近乎无所不在的食品分类,行业规范有必要迅速补位,这也是通知出台的背景。

什么才算预制菜?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通知》显示,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从菜肴属性看,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速冻面米食品、盒饭、汉堡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预制菜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冷链运输不添加防腐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知》不仅精确定义了预制菜的概念,也提高了预制菜的门槛,比如规定“不允许添加防腐剂”。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解释称,预制菜虽经过工业化预制,但仍属于菜肴范畴,消费者在菜肴烹制过程中一般不添加防腐剂,规定预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剂更加符合消费者期待。

预制菜通过冷冻、冷藏等贮存条件和杀菌后处理工艺,无使用防腐剂技术的必要性。预制菜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对环境、温度、湿度、光照等有较高要求,应当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不同类别预制菜应严格符合相应的冷冻冷藏等条件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

这项规定的出台,或许能进一步促进预制菜行业的洗牌,利好使用冷链技术的大企业,淘汰使用防腐剂制造劣质“料理包”的小企业。

《通知》提出,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此前,在商家不告知,尤其在点外卖的情况下,消费者很难单纯从外观和口感上分辨是否为预制菜。目前消费者普遍关注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情况,期待餐饮商家公示预制菜使用情况。

预制菜的未来发展

该《通知》并非预制菜行业的最终指导和规范。关于预制菜领域的进一步发展,《通知》要求,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统筹制定严谨、统一的覆盖预制菜生产加工、冷藏冷冻和冷链物流等环节的标准,明确规范预制菜食品安全要求。

《通知》还指出研究制定预制菜质量标准。推动研制预制菜术语、产品分类等质量标准,加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衔接。鼓励依法制定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方法与规程等内容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强调要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

(海报新闻编辑 刘峥 实习编辑 王春苗 综合新华网、央视新闻、界面新闻等)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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