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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自曝让娃在家上学,是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新闻聚焦admin2024-03-16251

近日,原中国体操运动员、奥运冠军杨威分享了和双胞胎女儿在家的生活日常,称本该上小学一年级的双胞胎女儿,目前暂时都在家里学习。

随后,“杨威双胞胎女儿在家上学”的话题引发热议,3月14日,杨威发视频回应称,并不建议大家效仿,只是分享培养孩子学习的心得,等孩子身体恢复好了,还是会回归学校。

让孩子在家上学的做法,是否具有普适性?

杨威在视频中称,他只是因为孩子(三个娃)一年生病了11次(大病3次,小病8次),老婆杨云照顾孩子也累得不行,曾四个通宵没法睡觉,所以才决定让孩子们请假回家调养身体,选择请私教弥补功课。

视频截图

杨威让双胞胎女儿在家上学的话题,再次引发了人们关于“在家上学”的讨论。有人非常赞同他的做法,“孩子生病生怕了”“要有条件我也想这么干,早就想退出一堆乱七八糟的学校群了,烦透了打卡做题的任务”。也有人质疑孩子“没有朋友,缺乏社交”,有人认为学校教育除了语数英,还有手工、美术、科学等不同学科,同学之间的交往、合作、竞争等都是家庭教育无法替代的。

还有网友认为此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网友评论

很显然,杨威给孩子安排的教育方式有特定的基础与条件,不可复制,更无法大面积推广。让孩子不去学校,请家庭教师在家中授课,家长需要付出大量金钱,还要投入大量时间用于陪伴和监督,于绝大部分家庭而言并不现实。

教育部曾明确叫停在家上学

其实,这不是个新鲜概念——早在2016年前后,“国学热”兴起,就有不少家长安排孩子退学转去“私塾”。当时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已有约6000人实践了在家上学,约5万名家长有意尝试这一教育模式。

此事引起了教育部的注意,201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据悉,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叫停“在家上学”和“私塾”教育。

而在法律层面,“义务教育法”也明文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同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在家上学的做法是否违法?

针对该做法是否违反“义务教育法”的问题,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海明表示,单就视频信息来看,杨威的行为不一定违法。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入学,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即可。“所以说,杨威的女儿如果到了入学年龄,但因为身体原因没有入学,这个行为要是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可以的。”

此外,邓海明还强调,法律规定的“入学”必须是进入学校学习,私教不被认可,而延缓入学或者休学也只能是暂时性的,“除了一些特殊情况,长期或者一直不入学肯定也是不被允许的。”

“对于全程私教这种教育模式,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就无法从制度层面上进行规范。”邓海明认为,“在家上学”的前提是能保障孩子同等的受教育权利,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视频截图

教育专家:孩子低年龄段可行,但不建议持续

针对该教育方式有何利弊的问题,中国青少年研究院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成都市妇联家庭教育专家库成员何梓萌,从家校教育的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何梓萌表示,短期内,杨威的做法无可厚非,“家长认为解决了一些实际的问题,孩子的学习效果也确实不错,对孩子的成长也没有消极的影响,那这个方法就是可取的。”她强调,这种教育模式下,应该加强对孩子素养发展、心理健康的关注和监测。

但何梓萌也认为,这种教育模式应该与孩子年龄相匹配,随着孩子的成长,这种做法不建议持续,“低年龄段的孩子,父母给予他大量关注,用合理的方式进行‘精细化’管理或许是好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肯定是更需要一个社会化的环境,这一点,家庭是很难复制的。”何梓萌认为,除了家人和朋友,让孩子学会和“不亲近”的人去交往,也十分重要。

此外,何梓萌也提到,面对“在家上学”的教育模式,我们也应该重视其背后的原因,倾听家长的声音,“虽然说,不能从家长的一个选择,或者是一些抱怨,就片面地去评判学校和家庭的教育,但我们肯定是可以不断去优化和改进的,让‘家校共育’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海报新闻编辑 俞春红 实习编辑 王春苗 综合澎湃新闻、封面新闻、齐鲁晚报等)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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