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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加收打包费,是否涉嫌侵权?

新闻聚焦admin2024-02-29399

肯德基开始收打包费了,单笔订单打包费最高9元。

近日,肯德基官方网站显示,肯德基宅急送外送费官方定价于2024年2月20日从9元下调为6元,与此同时,肯德基对外送打包袋进行了保温升级,并提供专人打包服务,因此会酌情收取打包服务费。

根据肯德基APP显示的打包服务费收费标准,饮料不收取打包服务费,其余食品每份收取0.6~2.5元打包服务费。如果实付金额小于200元(不含外送费),打包费封顶2元,实付200元及以上(不含外送费),打包费封顶6元,实付300元及以上(不含外送费),打包费封顶9元。

这并非肯德基在国内首次收取打包费。2023年11月22日,肯德基在江西九江试点收打包服务费,当时就曾引起热议。

外卖产品为什么还要单独收取打包费?消费者可以选择不要保温袋,不支付打包服务费吗?

无处不在的打包费

在外卖行业,打包费从来就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且,打包费“突破”了细分领域限制,几乎所有品类的餐饮外卖都有打包费。

就主打汉堡类的快餐品牌而言,除了刚上线打包费的肯德基,汉堡王、德克士、华莱士、塔斯汀也都有打包费。

茶饮咖啡品牌方面,一点点、茶百道、奈雪的茶、瑞幸、酷迪咖啡等也会收取打包费,且打包费的金额与点的奶茶(咖啡)杯数有关,以奈雪的茶为例,每点一杯饮品,打包费增加一元。

烤串、冒菜、麻辣香锅、早餐等,更是打包费的重灾区。

那么,打包费究竟从何而来?

根据外卖平台显示的打包费说明,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外卖业务特性要求商家得对外卖商品使用塑料购物袋等材料进行打包,因此收取相应的打包费用。

塑料购物袋要收费这一点,许多消费者并不陌生,也可以接受。2007年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就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2020年发布的“加强版限塑令”更是详细说明了限塑管理的标准等。

但问题是, 塑料购物袋要收费这一点并不能解释所有外卖打包费。

比如,有时商家用的不是塑料打包袋,但仍会收取打包费。

以及,去线下买单并表示自己要带走吃时,不会收取打包费,而在外卖平台下单,同样的包装,却被收取了打包费。

再比如,按照某些店铺的设定,消费者每点一份餐品,就对应多收一份打包费,但其实这些商品只用了一个打包盒(打包袋)。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就有关于此类情况的投诉,消费者点麻辣香锅,结果每一个单点菜品都要收取0.2元打包费,原本标价免费的口味(锅底),在选择后却显示要多收3元打包费,最终27元的菜品打包费就占了6元。

鉴于麻辣香锅的每一个菜品并不需要单独包装,还按单点餐品数量,就不太合理了。

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商家都给消费者提供选择非塑料袋包装的权利。

一个热知识:塑料包装袋并非必需品,有时产品并不需要额外的塑料打包袋,产品本身的包装就已经可以避免商品破损或被污染,或者即使需要额外的打包袋,那纸袋包装也足矣,并不一定需要塑料袋、保温袋等“进阶包装”。

以前面提到的肯德基为例,肯德基表示自己是因使用保温袋包装,并有专人提供打包服务,因此收取打包费,但肯德基并非在所有国家都使用保温袋并收取打包费。在西班牙留学的萌萌(化名)告诉壹读,肯德基在西班牙只提供纸袋包装,自己在西班牙点肯德基外卖也没被收过打包费。

如此打包收费,是否涉嫌侵权?面对不合理的打包费,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打包费合理吗?

对于打包费,很多消费者不理解的就是,即使商家可能使用了塑料袋、保温袋等打包袋,但外卖服务就应该默认提供打包服务,为什么还要单独收费?

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知名法律博主雷家茂表示,法律并未禁止商家收取打包费,也没有关于打包费标准的法律规定,最终是否收取、收多少打包费在于商家的经营决策,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即可。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则认为,外卖就意味着商家应该保证餐品被送到消费者手中,提供免费的打包服务,是商家的基本责任。“商家可以根据情况提供升级的打包服务,比如用保温袋等,但消费者要有选择权,如果强行让消费者使用某种打包方式,有强迫消费的意味。”

此前江苏省消保委也呼吁,经营者在下单时赋予消费者选择权,允许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需要使用塑料购物袋,或采用能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等。

虽然商家是否应收打包费,存在不同的声音,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商家在收取打包费时,要明确告知消费者,并且计价合理、不捆绑消费,给予消费者选择的权利。

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价格法》,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些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看似写明了相关类目及费用,但并未标明该服务的具体内容、包装方式及规格等信息,本质上仍然不属于明码标价,一些商家企图用‘浑水摸鱼’的方式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多收取打包费,有变相强制消费之嫌,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雷家茂解释道。

对于有网友表示的,有的商家线下打包不收取打包费,而线上点外卖时对同一包装收取费用,雷家茂认为,在商家无需配送或已额外收取配送费的情况下,商家本质上提供的服务及付出成本是同一的,故同样包装一个收费一个不收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价格法》。

针对外卖打包费问题,美团、饿了么平台也曾成立相关小组部门,并取得一定效果,但美团外卖打包费专项治理小组相关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餐饮品类纷繁复杂,从一个烤串到一份烤鱼,用的包装材料完全不同。不同商户的包装成本确实也存在差异,因此很难一刀切地对商家打包费进行限制。”

实际上,消费者也并非不能接受所有打包盒、打包袋等及相关费用,而是不能接受不合理、不必需的打包费。但合理与不合理、必需与不必需的边界在哪里,又不可避免地掺杂主观因素。

打包费问题要想彻底解决,并不简单。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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