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刻把握乡村发展规律,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既要有城市的现代化,又要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探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意义。
宜居:守住良好生态重要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自然生态,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坚持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把乡村建设得更美丽,让日子越过越开心、越幸福!”乡村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空间载体、农民生活的故土家园,不仅要保护好乡村优良的生态资源环境,还要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更要让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进而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但对标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要求,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城镇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践中,要瞄准“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死死守住良好生态这一重要支撑点。
要原生态保护乡村生态系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按照乡村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秉持“天人合一”的审美观,注重现实的审美取向,兼顾美学价值和生产生活价值,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尊重乡村肌理,尊重村庄固有风貌和村民习惯,守护绿水青山,保持乡村原真性,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生态画卷。
要现代化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学习运用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县域为基本实施单元,加快推进农村道路、水电能源、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信息网络、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乡村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构建乡村“半小时公共服务圈”。创新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三大治理”政策举措落实落细,全面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要活态化利用乡村生态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优美的自然环境本身就是乡村振兴的优质资源,要找到实现生态价值转换的有效途径,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具备无穷的经济价值潜力,如果转化好了,就能为乡村创造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因此,要依托土地、山水、田园等特色自然资源,发挥乡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的功能,大力推进乡村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变乡村绿色低碳生态资源为产品,变生态优势为经济优势,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释放资源价值,增强内生动力。
宜业:扭住产业振兴“重中之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没有产业的农村,难聚人气,更谈不上留住人才,农民增收路子拓不宽,文化活动很难开展起来”。只有产业兴旺了,农业经营才能提升效益、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才能增收致富、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才能留住人、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产业加快发展,但要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仍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践中,要紧紧扭住产业振兴这一“重中之重”。
要做好“土特产”文章。“土特产”一头连着脱贫增收、乡村振兴,一头连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国幅员辽阔,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发展乡村产业,各地只有立足“土”的资源,跳出本地看本地,合理开发乡土资源,在更大地域范围和更大市场竞争中审视地方“特”的优势,从品种、品质、品牌上精准发力,因地制宜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拓展“产”的链条,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集群。
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融合是当今世界乡村产业发展的大趋势。发展乡村产业,必须跳出“就农业谈农业”“就农村谈农村”的传统思维,促进农业产业链全面深入融合。以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为目标,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拓展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创响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实现农业产业纵向融合和一体化。充分挖掘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新业态,有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技术,释放产业横向融合和一体化的巨大能量。
要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乡村产业,一定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剥夺或者削弱农民的发展能力”。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撑,吸引一大批回乡能人、入乡企业家等创新创业,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立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把产业更多留在乡村、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产业链增值收益尽量留给农民,让农民能够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和美:抓住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关键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要振兴,关键是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要成为群众致富的领路人,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真正成为战斗堡垒。”只有建好、建强千千万万个基层党组织,才能把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行动、力量、智慧凝聚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有效提升,但仍然存在诸如少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个别地方移风易俗改革不到位的实践困境。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践中,要牢牢抓住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这一关键,引领乡村自然之美、生产之美、生活之美、和谐之美。
要搭建能人回乡任职平台,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将讲政治、敢闯敢干的返乡能人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其他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其坚强堡垒作用。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把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结合起来,同农民群众共同价值理念结合起来,统筹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新,深入推进农村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领域移风易俗。赓续农耕文明,留住乡愁记忆,传承乡村文脉,将“由善而美”的价值论贯穿其中,让生态美、人文美、伦理美融合互促,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等。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落实落细“我的家乡我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乡贤、商会以资助、捐赠、引资等形式回报桑梓。推广运用“荣誉村民”制度,探索试点允许归乡或引进人才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其与村民合作建房、共享农屋,引导其参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乡村建设。鼓励城市在职科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家乡,汇聚“正能量”。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