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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漫谈丨一份麻辣烫106元,地摊“刺客”要怎么根治?

新闻聚焦admin2024-01-03291

近日,网传视频显示,一女子在地摊遭遇麻辣烫“刺客”,被老板收取106元一份,引发社会关注和网络热议。视频中,女子买了一份麻辣烫被老板要价106元,女子认为要价太高要求老板找来空碗一根根夹出来计算。老板称女子点的都是好的,刚刚怎么不来算,吃完了再来算。据1月2日长沙市天心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天心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号“网信天心”消息,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开展调查,发现该摊贩存在非法从事设摊经营、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同时了解其已于当场全额退还顾客购买麻辣烫的106元。

地摊“刺客”现象频频,损坏城市形象口碑

原以为只是普通的麻辣烫,但却吃出了“天价”。同样的地点,同样的麻辣烫“刺客”,去年4月22日,一对来长沙旅游的游客与路边摊的麻辣烫商贩起了纠纷。游客表示在路边摊买了一碗麻辣烫,价格是86元,其中一个小小的鱿鱼须价格是3元,一段大约3厘米的鸭肠也是3元,价格过于离谱。

去过长沙的人都知道,长沙最热闹的商业区几乎都集中在地处核心的天心区,五一广场、国金中心、坡子街……在颇具历史风味的老街穿行,几乎走几步就是商场,沿路都是网红店铺和特色摊点,这种浓郁的烟火气成为长沙最大的吸引力之一。很多游客并不是专门为了观光看景点,而是去打卡各种小吃和网红店,这种流动摊点特别繁多也特别集中,很难做到实时监控,不出一点问题。游客选择去长沙是对长沙的认可和喜爱,长沙也应该以放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回馈给大家,如果让一两个价格离谱、宰客欺客的流动摊贩,坏了整座城市的形象和口碑,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同样火爆全国的“淄博烧烤”就是一个优秀的教材。在淄博烧烤火爆全网之后,一位打假博主也来到了淄博,这位博主抖音粉丝数有1700多万。他拿起了自带的电子秤,用网友们熟悉的个人流程鉴定着淄博大小摊位的情况,测评结果为:到访的八大局的十家店铺,全都没有缺斤少两的情况!于是这位博主在其视频中评价道:“山东淄博是一座让我不得不佩服的城市!山东烧烤看淄博!淄博消费更是绝了!靠谱!”

根治地摊“刺客”,商贩要明码标价,消费者更要“零容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2年4月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包括摊贩在内的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等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明码标价,才能确保消费者在交易时享有足够的知情权,并有效防止摊贩随意涨价或变相涨价。

同时,《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构成价格欺诈。为切实消除“麻辣烫刺客”们的违法空间,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摊贩不标价、乱标价、乱要价、乱喊价的行为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严格规范摊贩经营行为。对于不法摊贩的违法行为,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消费者也要行使自己的监督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对于摊贩利用价格手段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社会公众要保持“零容忍”态度,通过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维权和投诉举报,必要时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多方一起努力,才能真正推动行业自律,减少乃至杜绝地摊“刺客”的乱象。

(海报新闻编辑张丛剑 综合极目新闻、三湘都市报、检察日报等)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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