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某地在举办万圣节活动现场可谓是“大咖云集”,一时间风靡全网,在活动现场有模仿那英、王菲还有其他明星。甚至头部带货主播李佳琦以及甄嬛传中的安陵容、武林外传中的佟掌柜等等。有些人因为模仿明星和影视角色实在太像而成功出圈,在活动现场十分抢眼。不少网友直呼,“让人分不清楚真假”。
“这英cos那英”上热搜
金句频出成功出圈
在活动现场,一位女士精彩地扮演了那英,并再现了那英的经典语句,今日(10月30日)#这英cos那英#话题冲上了微博热搜榜,话题阅读量破亿。
这位靠着模仿那英成功出圈的模仿者,无论是穿搭、妆容还有声音,都十分神似那英本人。据现场视频显示,这位那英的模仿者受到许多参与者的围观,其惟妙惟肖的拿着话筒说着那英的经典语句以及动作表情,也是将围观者逗得不亦乐乎!
有网友在看热闹的同时,还提出了疑问,这位模仿者会不会侵犯了那英的肖像权?现场有那么多的模仿者,有一些不像这位模仿者一样火“出圈”,是不是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微博截图
模仿名人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解读:不涉及营利的cosplay一般不构成侵权
头条号法律博主@娟姐看法进行了分析:著作权法第3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口述、摄影、视听作品等等。
具体而言,一般来说,免费表演、不涉及营利的cosplay一般不构成侵权;但线上传播时是否构成侵权,会涉及到是否营利为目的,这一点是应当要注意。
著作权法第39条同时还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具体而言,上述法律明确规定“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所以扮演者不得对当事人的形象有所贬损、歪曲。比如说,模仿者对当事人进行恶意的模仿,哗众取宠、突出或者夸大当事人的缺陷等,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侵犯当事人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有一点十分重要:扮演者在表演时还不得在表演中过分突出和宣扬当事人的姓名,隐瞒或缩小自己的姓名,导致公众产生极大误解,从而招徕观众。
最后,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5倍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有扮演者侵权行为,当事人确实有权要求扮演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经济赔偿。当然,当事人要先行举证证明自己被侵权的主张。
(海报新闻编辑 赵曼 综合整理)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