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首席记者张稳 记者 吕乐 报道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内发生大型犬撕咬2岁女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女童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挫裂伤,目前还在华西医院ICU接受救治。
事发时的监控画面
同时,女童父母已委托律师维权。18日下午,女童父母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告诉海报新闻记者,10月18日上午,受伤女童父母已经委托其成为该案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他和律师团队已经飞抵成都处理该案。并与当地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了沟通。“现在,受伤女童已经在华西医院被精心救治。女童的父母、爷爷都在医院陪护。我和广大网友一样,都在祈祷女童可以早日康复,这也是女童父母现在的首要诉求。”
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警方已对该案立案侦查,黑色罗威纳犬的主人唐某也已被公安机关刑拘。“严惩狗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女童父母的第二诉求。”
10月17日下午,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被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的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至于犬只主人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立红律师表示,需要从女孩的伤情和犬只主人的主观状态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小女孩伤情严重,且狗主人是出于放任不管的心态,那么他就涉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狗主人出于故意放狗咬人的心理,那他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屡见报端,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类事件中,有过错的犬只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多被追究民事责任,赔偿被咬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同时,记者还注意到,此前也曾有过多起追究犬只饲养人刑事责任的案例,其中几乎都存在犬只多次伤人或是造成被害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情况。
被狗咬伤女童父母已经委托律师
周兆成律师说,本案狗主人在明知饲养的是烈性犬,极具危险性的情况下,却未尽到看管义务,肆意放任烈性犬外出,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的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刑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兆成律师还提到,小区物业应在其职责内保障业主安全,对于小区内饲养、出现烈性犬的情况,物业也应及时报告公安、及时驱赶。但是,由于物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所以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下一步,我们收集完证据后,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狗主人以及小区物业的侵权责任。”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