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央视报道,多家知名饮品店的冷饮中冰块含量过多,饮用体验变差,不同品牌、同一品牌不同店铺的冰块含量标准不统一,且冰块大小不一、形状各异。有的饮品店还拒绝顾客的“去冰”要求,甚至标注“温度不可调整”,还声称是为保证饮品口感,这令不少消费者感到困惑。
一款饮品,通常要经多次配方调整、工艺改进才能上市。一些饮品店认为加冰可以保证饮品口感,实际上并未考虑到千人千味、众口难调。而且,饮品店内的饮品通常都是现场制作而非提前批量生产的,冰块多寡完全可以根据消费者的喜好随机调整。一杯饮料只喝了两三口便发现杯中已全是冰块,这样的体验恐怕很难令消费者满意,也容易给人以偷工减料之感。
饮料加冰,确实能让饮品快速降温并保持较长时间的低温状态,但每个人对冷饮之“冷”的定义和接受度不尽相同,加不加冰、加多少冰,消费者应该是有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民以食为天,餐饮是公众高频消费的领域,餐饮企业获客看似容易,实则考验着商家的智慧和能力。从原材料的选择和运输,到品类的丰富度、口味的多样化,再到门店环境和服务水准,这些都是决定商家能否立足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实际上,如今不少餐饮企业都在有意识地去追求和探索更加精细化的服务——当火锅走出川渝,不少店铺为食客贴心地提供了不辣、微辣、中辣、变态辣等选项;当螺蛳粉走出广西,一些商家适当减弱了配方中酸笋的味道……坚持以顾客需求为中心,是餐饮行业做大做强的秘笈之一。
冰块可以“凉”消费者的胃,但不能“凉”了消费者的心。8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起“破冰行动”,联手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广大餐饮经营者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期待更多企业和商家能在商品和服务的细节上再多元化一点、人性化一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好感度、舒适度,从而实现买家与卖家的双赢。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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