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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浮桥案“罗生门”:各执一词的说法和一座必不可少的桥……

新闻聚焦admin2023-07-14596

7月中旬的吉林省已经进入了汛期,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二队,沿着坑洼、积水的田间土路,向东蜿蜒前行三四公里,就是洮儿河的岸边。雨后,洮儿河的水渐渐淹没了一块块滩涂,连成片的宽阔水面上,流水打出的漩涡,忽隐忽现。

处在现下舆论暴风眼的“浮桥案”,就发生在这一处河岸。

2014年,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其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另外17名参与建桥收费的黄德义亲属,也分别获刑。

今年6月,黄德义得到了媒体关注。近一个月来,随着当事人、村民、政府职能部门等方面的发声,吉林“浮桥案”不断发酵,黄德义是善是恶,拆桥是对是错,也渐渐走向了“罗生门”。

连日来,津云新闻记者行走在洮儿河两岸的多个村庄,相比于各执一词的说法,更多人关心的,还是那座横跨两岸,带来方便的桥“被拆了”、“真建吗”、“啥时能用上”……

私建浮桥4年后获刑

洮儿河,是黑龙江水系松花江西源嫩江右岸最大支流,长553千米,流域面积3.08万平方公里,由西北向东南流至乌兰浩特汇集归流河,至吉林省白城市转向东北方,最后流入嫩江。

洮儿河水经白城,把洮北区和代管县级市洮南市分隔在了河的两岸。

(镇林村旁洮儿河岸边)

56岁的黄德义是洮南市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紧邻河南岸的瓦房镇振林村。因为渡河需要绕很远的路,所以自他儿时起,洮儿河上就有摆渡船,帮助两岸村民过河,而他的祖辈,就曾是摆渡人。

洮南市区至瓦房镇段的洮儿河有70公里长,自南向北有3座桥,分别是一号桥、满洲岱桥和镇西桥,三座桥间隔分别为27公里和43公里。振林村位于满洲岱桥和镇西桥之间,距满洲岱桥直线距离27公里、距镇西桥直线距离近16公里。

(蓝色标记位置为镇西桥,镇林村村民过河需要沿红色标记到镇西桥)

土生土长的振林村村民林大哥告诉津云记者,“我们想去白城,就得从镇西(桥)那边走,和直线距离不一样,我们要从村子出去沿路走,到镇西(桥)是35公里,往返70公里。”

为了解决去河对岸绕路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本是村小教师的黄德义和他三哥造了三条铁皮船,连接在一起,用于摆渡,收费但并无标准。2014年,他花费了13万多元,和亲友又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浮桥。

振林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胡宝玉向津云记者回忆说,后来黄德义的铁皮船浮桥变成了固定浮桥,一些成人一抱粗的铁管,打入河床当桥墩,桥面上铺设钢管和木板等材料,宽约三米多,最多可容一辆“前四后八”轮的卡车驶过。

(黄德义固定浮桥下曾使用过的土丘,图左为振林村岸边侧土丘,图中间约为浮桥中心位置土丘)

浮桥建成后,2016年4月、2016年9月和2017年11月,洮南市水利局3次给黄德义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每次罚款1万元,并让他拆除浮桥。2018年拆桥后,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参与建桥和收费的黄德义的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同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浮桥案一审判决书)

法院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2021年底,黄德义提出申诉。今年3月31日,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

7月8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今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破朔迷离的“罗生门”

今年6月,“浮桥案”刚刚被媒体关注时,呈现在众人面前的还只是觉得自己委屈的当事人。最近一个月,随着当事人、村民、当地政府部门的声音越来越多,事态不断发酵,最终变成了一场“罗生门”。

然而,连日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黄德义本人,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添加其微信,虽然被快速接受,但记者所发消息,黄德义也始终未有回复。与此同时,有其他媒体记者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

关于人和过桥费——

此前,黄德义在接受央广网等媒体采访时,说起过自己搭浮桥的初衷,以前村民们种地都用牛马,河水不深时可以徒步过河,但后来大家有了车,不能蹚水了,所以他才想搭浮桥,方便村民过河。关于收费,黄德义说,过路的村民和路人根据车辆大小、人数多少以及个人意愿支付费用,一元到十元不等,并无硬性规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他们就不要钱。

(黄德义搭建浮桥曾用的铁船散落在村中)

而建桥地附近村的网友曾在网络上留言称,黄德义是“恶意修桥”,把本来小车可以走的方便路挖坏,让来往车辆只能走他修的桥,并且强制收过桥费,用绳子把路拦上,回来都要收过桥费,不给不放行,特别霸道。还有网友说“洮儿河河底有河槽比较平缓的地方可以过车,但黄德义修桥之后,就把容易过车的地方都用铲车挖开了,逼着所有人都只能选择走桥”。

振林村河对岸的安全村村民聂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车辆载重五六吨时,曾被收过30元过桥费;距振林村十公里左右的卡车司机朱某说,70吨至80吨重的大卡车,重车过桥是200元,后来他讲价到150元,空车回来是50元;与黄德义因土地产生纠纷的安全村村支书谷天福曾说,他了解的卡车过桥费在50元至200元,黄家人这些年的收入并不止几万元。

7月12日,津云记者在没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陪同下,私下走访了河两岸一些村子的村民。

振林村另一位林姓村民说,黄德义的桥,那些年,村里人都没少走,“轿车、三轮啥的,往返一趟给5块钱,大车贵点,具体多钱咱也不知道。有时候黄德义在那,可能就不管我们要钱了,但其他人管的严,不给不让过。”

对于黄德义的为人,记者从振林村几位村民的口中,得到了一些形容词:人还行、脑子够用、会挣钱。

(振林村河对岸的安全村)

随后,记者乘车来到河对岸的洮北区。在即将进入平安镇安全村的一条乡路上,记者拦住了安全村村民王大哥。王大哥说,振林村人在安全村这边没耕地,安全村人在振林村那边有耕地,所以有耕地的村民经常要使用黄德义的桥,“我在那边没地,就是去瓦房镇啥的走过桥,一年也走不了几次,小轿车往返,单程5块钱。没听说过有收一二百过桥费的,绕路油钱也花不了那么多呀!”

在安全村内,记者又随机找了两位村民,说法与王大哥相差无几。

(镇西桥,没有浮桥时,村民们需要绕到这里过河)

同在洮北区的岭下镇建政村,距离安全村四公里左右。建政村村民于先生在振林村一侧的岸边有耕地。于先生说,农忙时他一天过河2个来回,有时水小,他可以从河床,开小型拖拉机到对岸,拉载时则需要走桥,“单程5块钱,有时候一天走的多,也不是次次都要钱。我没遇到过强制走桥的时候,那时候走河床,他们没拦过。”

建政村村民赵大哥也说,自己曾开三轮车过桥,有时往返收5块钱,有时单程收5块钱,“没啥标准,但基本是这个价。”

采访中,记者从多位村民口中了解到,原本枯水期时,附近村民熟悉河道,可以从河床上蹚水渡河,但近些年,洮儿河上常有沙场采沙,被挖了很多大坑,导致村民们也不敢贸然走,担心不小心踩到被河水覆盖的大坑中去,发生危险。

关于拆桥——

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曾介绍,洮儿河是滚动河道,河道走势常有变化,当地按照三十年一遇标准设堤防洪,河的左右两侧2.1公里内均为行洪区,在此区域内私搭浮桥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汛期行洪。从2007年开始,当地清理整治在洮儿河上非法建桥,共拆除非法建桥11座,黄德义所建浮桥就是其中之一。

(2016年浮桥罚没款票据)

黄德义在接受华商报、大河报等媒体采访时曾说,浮桥搭建后,水利部门仅向他开过1次罚单,写明了账号,罚款金额是5万元,但是他们没有交。后来,水利部门的董某找到他,说可以降到1万元,不交钱就得拆桥。2015年和2016年,他的哥哥向水利部门各交了1万元。2017年,他自己交了1万元。在他看来,这连续3年每年交的1万元现金,并不是罚款,而是水利部门默许搭桥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有着明确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当地水利部门2017年下发的整改通知、处罚决定书)

刘洪波此前在被采访问及为何罚款3次才强制拆桥时,回答说,水利部门每次要求黄德义等人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河道原貌,但过一段时间,黄德义等人在原位置上又搭桥了,水利部门巡查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所以继续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浮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黄德义的桥是2014年冬天建设,为何水利部门时隔1年多,在2016年4月才下达了第一份《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照黄德义所说,5万元罚款变成了1万元,他们连续交了3年,行政罚款数额为何可以随意改变?

7月13日,津云记者试图采访洮南市水利局相关人员,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洮南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负责解答问题的这名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因连续接受了几天采访,身体状况不太好,承受不了工作强度,且无其他人员更了解情况,遂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关于拆桥后是否有人溺亡——

黄德义此前在视频中提到,在他架设浮桥前,曾有22名乡亲在河水中溺亡,最多一次5人,在他的桥拆除后,又溺亡了10多人。

曾有媒体向当地警方求证,警方表示:2007年至今洮南市接处警登记记录以及刑事现场勘验登记情况进行筛查,未发现在洮儿河流域瓦房镇振林村段有群众溺亡情况。

7月12日,振林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胡宝玉向津云记者回忆说,浮桥拆除后,洮南市这一侧并没有人溺亡,但曾有人在洮儿河露营玩耍,不慎滑入了水中,水下正好是挖沙留下的深坑,最终溺亡,是洮北区警方在现场进行处置的。

7月12日、13日,津云记者在振林村、安全村和建政村走访时,村民们也都对此次人员溺亡事件印象深刻,称拆桥后确实发生过一两起人员溺亡事件,但与渡河无关。

“有桥是真方便,这个假不了”

胡宝玉说,振林村有5个屯,共567户,但常住的只有320户左右,“村里很多人出去打工或者搬走了,像黄德义平时在白城,他家瓦房镇里也有房。”

今年6月,第一次有记者来振林村采访时,村民们都很新鲜,浮桥也再一次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话题。消停一阵后,7月初,“浮桥案”突然又火起来了,来来往往的记者和当地政府部门人员,打破了村子午后的宁静。

相比于浮桥案本身的各种反转,津云记者走访在洮儿河两岸的几个村庄里发现,很多村民感慨最多的是“桥拆了”、“不如之前方便了”;他们问的最多的是新桥“真建吗”、“啥时能用上”。

“不管谁说啥,但有桥是真方便,这个假不了。” 振林村的林大哥说,有桥时,他常常骑上三轮车,花5块钱过桥费到对岸,再骑到国道附近找个地方把车一锁,搭上5块钱的大客车,就到了白城市里的亲戚家,“原来去一趟10块钱,现在搭车去得180块钱,至少都要150。我侄女喊我去好几次了,我都没去。”

建政村村民于先生说,没建桥之前,他们去对岸种地,中午要带着干粮,开拖拉机从镇西桥绕70公里路,一去就是一天;有桥后,农耕时节,他可以安心回家吃饭,睡个午觉,下午再精精神神地去对岸干活;桥拆后,他把河对岸的地包了出去。

(新的便民桥已经动工)

站在振林村旁的洮儿河南岸,5年前,黄德义私建浮桥所用的土丘,还伫立在岸边。

如今,距离土丘几百米的地方,搭起了一个新的工棚,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车辆停在了工棚不远处,有工人正在为方便运送物料、平整田间小路做着勘察。

当地政府曾承诺,一座临时建造的便民桥,会力争在今年秋收前完工……

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发自吉林洮南)

来源: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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