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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直击|“男孩被逼吃粪便”之后 需要被拉回正轨的还有实施霸凌者

新闻聚焦admin2023-07-07372

受霸凌男孩家院墙上贴着谢绝采访的公告,同时对关心的人士表达了感谢。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记者 仪首歌 山西介休报道

在事件发酵后,“男孩被逼吃粪便”的几家当事人都被“保护”了起来。

在受霸凌男孩小李的家门口,一纸以其父亲李先生的口吻写成的公告贴在墙上。公告提到,因家中老父亲的身体状况和爱人的精神状况,李先生一家将谢绝媒体的采访及爱心人士的探访。公告末尾,李先生对关注此事的公众表达了感谢。

在现场,一些自称其邻居的人士,坐在李家门口,当记者想要与男孩姑姑攀谈几句时,这些邻居便会指着公告说,他们家不接受媒体和网友的探访。

诚然,作为受害者家庭,为了不再刺激到当事人,对于他们的“保护”理所应当。

而事件的另一方,那三个实施霸凌的孩子,由于是未成年,他们也应该被保护起来,但这种保护应该是出于“治病救人”而非偏爱或偏袒,毕竟确实犯下了性质恶劣错误的他们理应有深刻的反省。

根据最新的官方通报以及受霸凌男孩舅妈在网上的回应,实施霸凌的三个孩子及其家长已经向被霸凌男孩及家庭道歉,并且态度诚恳。

事实上,需要从这件事中走出来的不仅是受霸凌的男孩,那些实施霸凌的孩子们也应该从错误的成长道路上走出来。所以,三个实施霸凌的孩子是否真的认识到错误并深刻反省,有关部门还应持续跟进,不能因不够负刑事责任就以道歉、赔款了事,更重要的是将他们拉回正轨,如何做到,则需要有关部门花心思、下功夫。

有言道:雷霆手段方显菩萨心肠。在这件事上对三个实施霸凌的孩子更严厉一些,或对他们未来的成长道路帮助更多。

实施霸凌者已经道歉

公众之所以对山西介休“男孩被逼吃粪便”事件格外关注,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朴素的正义感,需要官方回应人们对于公平、公正的期待。

当地7月1日的首份通报显然未能回应这种期待,一句双方已经和解就试图将事件尘埃落定的做法,取得了适得其反的效果,在舆论场上,对于事件的讨论愈发激烈。

7月6日上午,海报新闻记者在介休当地走访时发现,网络上的观点同样适用于现实社会。当地的网约车司机、从太原前来的探望孩子一家的爱心人士还有更多人,几乎都表达了同样的观点,“这不是钱的事。”他们希望有更完整的和解经过、处理办法,去弥补事件对受害家庭以及公众心理的冲击。

受霸凌男孩的舅妈也在网上回应到:“发生这个事情我们很气愤,主要是三个孩子的家长对我们一直没有一个交代。相信大家和我们想的一样,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好在,介休当地最新的通报,更详细地披露了事件的经过,回应了公众关切,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公众的怒火。

通报就是否存在逼迫和解,为何凌晨和解给予解答,并对实施霸凌者家庭经济状况做了介绍。

根据通报,在6月30日达成和解前,被霸凌和实施霸凌的家庭已经有过两次调解,但未能就调解结果达成一致,而凌晨和解的原因是双方于6月30日19时开始再次接受调解,并于7月1日0时许达成一致,随后实施霸凌家庭立即筹措4.5万元赔偿金,在7月1日2时许,在赔偿金到位后,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书。通报提到,调解过程不存在逼迫等行为,且符合公安机关办案程序。

而就公众关注的实施霸凌者的家庭情况,通报显示,郎某1等三人所属的两个家庭都是普通农民家庭。郎某1和郎某2系兄妹,单亲家庭,父亲是货车司机;原某某的父母均在村务农。

通报还提及,受霸凌的李某某目前在二级甲等医院接受治疗,介休市教育部门每日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应家长要求,新学期将安排李某某调整学区就读,并对其学习、生活给予帮助。李某某及其家属已经接受郎某1等三人及其监护人的当面赔礼道歉。

7月6日中午,海报新闻记者在南贾村见到了受霸凌男孩的姑姑,姑姑表示由于前几日来家里探访的人太多,家里的老父亲疲于接待,身体发生不适,而自己弟媳妇儿精神不能受刺激,所以婉拒了记者进家探访。

在受霸凌男孩家门外,记者还看到了一张以男孩父亲口吻写下的公告,公告与孩子姑姑所表达的意思基本一致,同时公告还提到,“本人全家不接受任何媒体和网友的采访、拍照,事已解决,全家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热心人士。”

受霸凌男孩的姑姑也证实,实施霸凌的家庭已经道歉。受霸凌男孩的舅妈在网上回应称:“这两天对方家长带着孩子已经跟我们正式道歉了,态度也挺好,学校也给了处分,也愿意给孩子机会。我们的小孩现在在医院一直渐好,政府也给了我们小孩帮助和救助。我们也希望我们的小孩能忘掉这件事情,将来平安快乐地成长。”

谁能将实施霸凌的孩子拉回正轨?

在受霸凌男孩家的走访期间,一些自称其邻居的人士,坐在李家门口,当记者想要与男孩姑姑攀谈几句时,这些邻居便会指着公告说,他们家不接受媒体和网友的探访。

诚然,作为受害一方,尤其是未成年人,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和保护,尽快地走出被霸凌的阴霾。

而走访中记者发现,实施霸凌的几个孩子的家庭也被“保护”得很好。

当记者询问郎姓实施霸凌者的情况时,一位村民表示自己是嫁到该村的媳妇儿,不太了解村里的情况,“这个村有三分之二,不,是五分之四的人都姓郎。”但就是在这个五分之四的人都姓郎的仙台村,记者向十多位村民询问有关实施霸凌孩子及家庭的情况,均得到不清楚的回答。

只有几个外姓村民告诉了记者诸如孩子平常就调皮捣蛋,弄坏过自己凳子;郎家人不好相处,曾将一条道路用砖封闭,导致自己回家需要绕路等日常细节,但这不足以印证或还原为何这三个孩子会做出如此恶劣霸凌行径的原因。

事实上,我们再探究事情是如何发生的意义更多地是希望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如何从源头遏制是我们全社会需要共同关注的话题。

而上述这种集体的沉默或“保护”,对实施霸凌的孩子来说,不见得就是好事。因为就本事件而言,另一个重要的议题是谁能将实施霸凌的孩子们拉回正轨?

从成长的道路来看,三个实施霸凌的孩子无疑是走在了错误的道路上,如何让其重新走上正道,也理应受到重视。

我们相信一些惩戒措施并非目的而是手段,无论何种惩戒措施,其目的都在于“治病救人”,虽然三个实施霸凌孩子因为年龄关系免于刑事责任,但通过一定的措施保证其真正的认识到错误并深刻反省,仍需有关部门的持续跟进。

在走访过程中,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系兄妹的郎某1和郎某2生长于单身家庭,其父亲忙于生计,两个孩子的抚养主要由爷爷奶奶在做。而能做出如此恶劣的霸凌行为,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三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或许存在家庭教育乃至校园教育的缺失,所以仍将这三个孩子的教育问题寄希望于其家庭,能否管教到位,是需要打上一个问号的。

曾到访过受霸凌男孩家并希望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郭红杏告诉记者,其实也并非没有办法。

郭红杏表示,虽然因为年龄问题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专门有针对他们这种情况的一个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第四十五条则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郭红杏认为,学校在这方面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毕竟是自己的孩子,父母的话有可能还会有溺爱的这种情况,但是学校相对来说应该秉持一个中立的态度,毕竟学校教育的不是这一两个两三个孩子。”

同时郭红杏强调,送到专门的学校去接受专门的教育,并不是说像大家所谓的少管所这个概念,“其实也是有利于这些孩子们的成长,让他们接受专门的教育,进行矫治,约束他们不良行为的同时也能够引导他们回归到一个正常的生活轨道。”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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