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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邻居有纠纷就用“震楼器”反击?小心反击不成反而触犯法律!

新闻聚焦admin2023-06-21384

我们来关注一起与“震楼器”有关的纠纷。原本是只有一层楼板之隔的近邻,却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于是楼下住户便网购了所谓的“震楼器”,对楼上住户进行报复。这样的邻里纠纷该如何解决呢?近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人民法院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在法院的介入下,这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因为日常生活噪声与阳台漏水问题,广州的陈女士与楼下邻居王先生产生矛盾,双方互有不满。陈女士称,2021年8月起,她经常在凌晨或中午休息时间被从楼下传来的噪声惊醒。

原告 陈女士:一开始就是因为邻里纠纷,然后有矛盾,楼下他们通常都是凌晨开始就开“震楼器”,然后很大声咚咚咚会把我们惊醒,我们深受其害,晚上也睡不了,然后失眠。

经过多次与邻居沟通无果,2022年6月,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下邻居停止对自己的噪声侵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对原告陈女士及被告王先生进行了多次庭前调解,并到陈女士家中调查了解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我们是选择了一个中午的时间,从12时就开始在原告家里,一直等到1时的时候,确实发出了一个类似于手机振动的声音。这个声音就是在她的卧室的床头这个位置,看这个声源的话应该是来自楼下的楼板,我们就怀疑应该是楼下发出来的。

当天,被告王先生声称自己并不在家,法官打电话与王先生沟通,对制造噪声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释法。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打完这个电话之后,我们就回到原告家里,这个声音就停止了。

经法院、人大代表、当地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对原被告的多次调解及释法,原告陈女士长时间所遭遇的噪声侵害终于停止,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陈女士向法院撤诉。

电商销售“震楼器” 附赠所谓“反击神曲”

虽然纠纷已经解决,但主审法官的工作并未停止。案件中,令陈女士不堪其扰的所谓“震楼器”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是如何制造噪声来干扰他人的呢?法院对此展开了调查。

案件主审法官在办案中了解到,“震楼器”是一种通过震动、敲击墙体发出噪声,或者……播放“机枪声”“猫叫声”等杂音……的设备,商家常以“以噪制噪”“反击邻居神器”等作为噱头在网络上进行销售。案件审理过程中,陈女士反映涉案“震楼器”是被告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为调查需要,主审法官尝试网购了一个共振音箱“震楼器”进行测试。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我就下单购买了一个“震楼器”,很快,两三天货就到了。货到了之后,在这个货里边有一张小卡片,小卡片上有一个微信的二维码,上面写的就是扫码加微信,可以给你送什么神曲之类的,主要就是一些什么猫狗打架、机关枪、玻璃破碎的一些声音。

除了赠送所谓“反击神曲”,客服还发来了所谓“震楼”效果实测、音箱及隔音罩安装视频。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把它贴到楼板上或者是墙壁上,这个墙壁本身就成了一个“震楼”的“震楼器”,就会干扰到隔壁或者说楼上的生活,而这个平台上很多商家明知道有这种非法的用途,还是用这种非法用途去做促销。

法官还发现,像陈女士这样被所谓“震楼器”影响生活安宁的事情并不是个案,随手点开一篇关于“震楼器”的报道,阅读量都上万,评论区中,不少人有着同样的困扰。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查询之后我才知道,“震楼器”在这个社会上是引起广泛的共鸣的,经常相关的报道阅读量都在10万加以上,那些评论都是几千条的。大家都有心声,就是觉得“震楼器”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然后反映“震楼器”发出的噪声特别大,有的也反映说“震楼器”解决不了矛盾,还激化了矛盾之类的。

“震楼器”侵害邻居安宁权 危害楼体安全

法院调查发现,“震楼器”的确可以通过网购途径轻易获取,许多商家更是以所谓的“反击”“报复”作为售卖此类产品的噱头。依据相关规定,法院向售卖所谓“震楼器”的电商平台发送了相关司法建议,建议下架相关网店和产品。

法院调查发现,所谓“震楼器”及相关产品可在一些电商平台上轻易购买到,许多商家明知“震楼器”的非法用途,仍以非法用途为促销噱头,为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的行为提供便利。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用“震楼器”这个关键词搜,还是可以搜到的,搜到之后,相关的产品成交量也是不小的,有的甚至有上千件。

法官介绍,使用“震楼器”人为制造噪声的行为已严重侵害邻居的安宁权。同时,因为“震楼器”对墙体进行高频率的震动和敲击,长此以往,还可能会危害楼体安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整个链条从生产到销售,实际上都是涉及违法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不得生产销售可能影响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一些产品。如果违反的话,相关的行政机关是可以没收这些产品,并且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官介绍,在平台售卖“震楼器”相关产品的商家不仅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带有诱导性的广告宣传有违公序良俗,也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很多销售的商家在宣传语上会使用一些违背公序良俗的一些用语,比如说是“反击楼上”,这些都属于这种情形。广告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是要进行罚款的,然后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据了解,海珠区法院近年来受理了多宗因所谓“震楼器”引发诉讼纠纷的类似案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去怎么化解这些矛盾,怎么尽量地让这种纠纷减少一些,我们研究了之后就认为通过斩断销售链条是至关重要的。

今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向某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指出,对于出售以非法制造噪声为目的的“震楼器”等设备的网络店铺采取清理、警示、下架、关停等措施;对于有日常用途的蓝牙共振音箱等隐性“震楼器”,应加强对网络店铺经营活动的规范、引导;对于拒不改正的网络店铺,采取清理、警示、下架、关停等措施。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平台收到之后,很快,15天左右就进行了一个反馈。对相关的商家进行了下架,对关键词也进行了屏蔽,然后他们也回应会积极探索开展相关的公益宣传,然后也表示会积极地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声环境质量保障机制。

“以噪制噪”激化矛盾 涉嫌违法

陈女士与邻居王先生之间的纠纷并非个案。专家表示,当有类似矛盾出现时,使用所谓“震楼器”制造噪声来蓄意报复,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更有可能激化矛盾,并涉嫌违法。

今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1周年。该法第九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使用震楼器的行为,它首先是违反了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制造噪声,经过劝阻处理之后仍然不改正,持续去影响别人正常生活的,是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去进行处罚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佳友:民法典里边在相邻关系里面也有提到禁止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民法典也有条款是有明确规定,就是禁止噪声污染。所以邻居之间制造噪声构成对对方,比如说正常的安宁、生活环境的一个侵害,在民法上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遇纠纷应协商解决 或寻求第三方介入

专家表示,故意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且因噪声的影响范围不可控,还可能殃及无辜。那么遇到类似邻里纠纷,又该如何合理合法地解决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 董广绪: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觉得首先是看能否协商,去达到一个互谅互让,如果协商不好的话,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比如说街道居委会,还有物业这些去介入,包括公安机关。实在不行,最后的话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千万不要用这种私力救济,最后就是自己有理变成了没理,超过一定限度最后要承担法律后果。

(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刘润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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