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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厕所丧命案”重审二审明日开庭 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6年9个月

新闻聚焦admin2023-05-23361

5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在重审一审宣判2年5个月后,山西“八旬老太厕所丧命案”将于24日上午9时在山西高院重审二审开庭审理。(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小伙被指因邻里纠纷杀害邻居八旬老太 临汾中院重审再判死缓,取消限制减刑》)

该案被告人李朋(化名)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辩护律师23日在霍州市看守所会见了李朋,“他坚称无罪,我们也相信他是无罪的。”

↑山西高院出庭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李朋家属还称,自2016年8月案发以来,李朋已被羁押6年9个月,“案件一直悬而未决,希望法院尽快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8月19日,山西临汾市霍州市乐坪村八旬老太程全英被发现死在自家厕所内。曾与程全英儿子薛某某有过矛盾的邻居李朋被警方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案件资料显示,检方指控,案发当晚,李朋趁程全英一人在家,窜至程全英家中,用透明胶带缠绕住程全英的口鼻,并撺入院内厕所,后逃离现场,致程全英窒息死亡。

↑八旬老太程全英死在自家的厕所中

李朋的双手指甲中,被检出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但李朋辩称,案发当晚,薛某某发现母亲死后,找到他理论,二人发生打斗,“我指甲上的程文英DNA,是从薛某某身上沾染的。”

到案后,李朋始终否认杀人,并提供了案发当日的手机使用记录,试图证明自己在案发时一直在家中打游戏、浏览视频,无作案时间。

该案历经二次不予批捕、四次退侦,2019年6月,山西临汾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李朋选择上诉。

李朋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无目击证人,亦无有效证据线索,唯一的客观证据、即从李朋指甲检出的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不具有唯一性、排除性,“本案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李朋有罪。”

2019年11月,山西高院以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0年8月,临汾中院重审此案。2020年12月2日,临汾中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12月,临汾中院重申一审判决,判处李朋死缓

判决书显示,临汾中院认为,从在案的大量相关证据能够分析认定,李朋实施了故意杀害程全英的行为。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临汾中院重审时对作案动机的分析及相应证据的采信,与此前被撤销的原一审判决,并无明显不同之处。

2020年12月16日,李朋向山西高院提出上诉。上诉2年5个月后,该案迎来二审开庭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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